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23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房屋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市区(包括建制镇的建成区)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房屋安全管理是指为保障房屋建筑结构使用安全而进行的管理。包括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险房屋治理、房屋应急抢险以及白蚁预防和灭治管理。房屋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以及住宅室内装修等安全管理依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三条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原则。第四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房屋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各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白蚁防治等事业单位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建设、规划、财政、工商、市政园林、文化、环保、市容环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消防、电力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实施本规定。第五条建设、国土房管、规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受理对擅自拆改房屋违法行为的投诉并依职责查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擅自拆改房屋的装饰装修企业的查处工作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协助。国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房屋安全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违反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拆改房屋构成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管理中抗拒、阻碍房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侦查和处理配合国土房管部门做好房屋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的领导和督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房屋应急抢险预案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组织指挥房屋应急抢险。第七条政府应当发挥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行业组织在房屋安全管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行业组织应当依法协助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行业自律和监督。第八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应当定期组织全市的房屋安全普查建立房屋安全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第九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房屋安全普查、代为鉴定、危险房屋抢修代管、应急抢险等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房屋安全管理专项经费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分局纳入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第二章房屋安全责任第十条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租赁房屋另有约定的除外。城市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拆迁工作完毕期间的房屋安全责任适用《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的安全责任《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一条房屋安全责任人对房屋建筑结构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安全负责。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规范要求安装防盗网、空调支架等附属设施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完整和整洁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的及时依照规定进行鉴定和治理。第十二条属于文物的房屋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提出安全管理意见。第十三条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有下列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一)未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者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二)在住宅内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三)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房屋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行为。安装和使用防盗网、空调支架等附属设施不得危及公共安全。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开展房屋安全使用宣传并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检查其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通报;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鉴定、维修。第十五条进行地下设施施工、管线施工、桩基施工和深基坑施工、爆破及降低地下水位等活动可能危及周边房屋安全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已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的情况的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及时修复排除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