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10
2/10
3/10
4/10
5/10
6/10
7/10
8/10
9/10
10/10

亲,该文档总共33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页共NUMPAGES33页 第PAGE\*MERGEFORMAT33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33页 宁波余姚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政策意见(... 发布人:宁波中小企业网发表于2011-03-2509:37浏览次数:1810次 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宁波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可持续发展后劲,再创经济发展新优势,现提出以下若干政策意见。 一、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市财政安排7500万元专项资金。 1、鼓励引进新兴产业项目。鼓励引进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电子信息四大中高档新兴产业项目,对实际投资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对落户在市政府确定的两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内的园中园——新兴产业园区的项目,按上述奖励标准上浮10%。对引进企业自投产或开业当年起5年内,第1—2年给予企业当年地方财政贡献全额奖励,第3—5年给予企业当年地方财政贡献50%的奖励。 2、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实施新兴产业企业培育扶持工程,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对每个新兴产业行业中财政贡献前3名的龙头企业,给予当年地方财政贡献新增部分50%的奖励。 3、推动企业加大技术设备投入。对企业实施属于我市新兴产业导向目录、且技术设备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技术设备投入额的6%给予补助,实施零土地技改的,补助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鼓励企业加强产品设计和研发生产严重技术设备。对企业运用单项价格超过50万元的“工业设计对接项目”,按实际合同履行价格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企业(机构)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企业研发生产省级、国家级首台(套)严重技术设备,对获得上级首台(套)奖励政策的企业,按上级奖励标准1:1给予补助。 5、加强产学研合作和创新投入。对企业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科技型公司开展技术引进(项目开发)合作,且已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合作费用补助比例比传统产业企业提高10个百分点,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补助标准参照传统产业企业政策。支持新兴产业项目申报上级科技计划,对立项项目(应已申请发明专利)按上级规定给予配套补助,同一项目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列入国家级严重科技计划的项目,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强化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对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且技术水平在国内领先、预期经济效益好、对地方产业带动力强的新兴产业项目,经企业申请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占股不超过30%的创业风险投资。对初创期企业(限成立3年内),根据创业项目和创新团队情况,给予20—100万元的种子资金支持,其中对个别海外创新团队或国内高端创新团队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来姚进行产业化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种子资金支持,种子资金实行3年偿还制度。对入驻市科创中心的初创期新兴产业企业,3年内给予房租全免、减半不等的优惠。 7、深入实施专利标准品牌战略。对当年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起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获得宁波市级以上商标、知名商号、名牌的企业,奖励标准按传统产业企业上浮50%。 8、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市财政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着力推进文化产业园(创意产业街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及文化创意企业发展。具体按余党办〔2010〕78号文件履行。 9、加快制定新兴产业导向目录。我市新兴产业导向目录由市科技和信息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发展局负责制定。如没有列入本市新兴产业导向目录,但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目录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也可享用上述新兴产业扶持政策。 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市财政安排5100万元专项资金。 10、着力推动传统产业高新化。对新认定的宁波级、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示范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再奖励5万元。对新列入国家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的项目奖励8万元。对获得上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组成员,奖励2—8万元。对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每家奖励5万元,对新列入宁波市重点软件企业的,再奖励10万元。对新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软件产品,每件奖励0.5万元。对新列入“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