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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失业保险欠费调研报告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而设立的一种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它涉及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同时又是社会保障与劳动就业两大体系的结合点与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都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自1986年开始初步建立当时称《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颁布实施对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缴费比例及办法和领取待遇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政策更加规范和完全。在这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失业保险制度为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当前的失业保险工作中一方面失业保险的基金收入总量有了大幅提高另一方面失业保险费的欠费数额和支付压力也是逐年递增;特别是一些老工业城市在改革、转轨过程中困难企业增多破产、改制力度不断加大失业职工大量增加导致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面临很大压力。以**市为例我市已连续三年失业保险金收不抵支现在平均每月发放失业保险金850万元、领取人数达3.5万人;而历年累计欠费达6000多万元欠缴情况严重直接影响了失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影响了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通过深入调研我认为做好失业保险费的清欠工作确保应缴尽缴是当前失业保险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结合日常工作和我市实际现将失业保险的欠费原因和采取的对策简要论述如下:一、失业保险欠费的主要原因失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但是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又有它的特殊性。失业保险制度由于建立时间较晚在覆盖范围上不如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广;在具体待遇的享受上是针对特定时期的失业职工享受时限和对象相对较窄。因此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有它自身的特点和难度从目前情况来看欠费单位存在于社会上的多个行业但大致分为两种情况即:“想交交不上”和“能交不愿交”欠费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缴费能力不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一个企业如果要正常健康发展就必须针对自身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和牺牲主动创造条件谋求生存和发展。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发展许多企业在结构调整中没有及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还是按过去那种老思路、老办法生产和经营;很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种种弊端和不足逐渐突显这样一来单位出现效益滑坡、债务和负担增加甚至有的已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连职工工资都不能保证按时发放;这部分单位的职工面临失业但单位没有能力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形成了许多欠费时间长、数额多的欠费大户。还有部分靠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因地方财政紧张专项资金拨付不到位不能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包括个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自身创收能力有限造成经营困难也无力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上这些单位都属于“想交交不上”。(二)缴纳意识不够。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济性等特点。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开展较晚1986年《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实施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的雏形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正式颁布施行。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发布后个人开始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这时广大职工才开始或多或少的了解失业保险有关政策。最近几年通过国家有关破产、关闭、合并、改制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后大量的下岗失业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被推向社会开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的重要性和社会影响力才逐渐显现出来。当前有部分效益较好的企业由于单位领导认识片面对失业保险的意义认识不够依法缴纳意识淡薄认为缴纳太多而享受很少不愿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特别是个别机关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没有认识到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重要性没有从社会全局的角度来考虑认为职工失业的风险很小缴纳失业保险费是白做贡献拒不参加失业保险成为征缴工作的“钉子户”这部分单位属于“能交不愿交”。现有的失业保险政策对参保单位和职工而言因为没有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如果按时足额缴纳后没有失业就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待遇享受和返还;因此使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积极性也不高普遍存在“重养老轻失业”的思想认识不愿参加失业保险。(三)执法力度不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等法规要求: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