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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时间:2021年x月x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页共NUMPAGES9页 第PAGE\*MERGEFORMAT9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9页 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工作处文件 中传学资字〔2008〕74号 关于印发《中国传媒大学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传媒大学2008年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意见》(中传学工字[2008]45号)文件要求,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即将开始。现印发《中国传媒大学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请各学院照此意见开展工作。 附件:《中国传媒大学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印发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 发:各学院 学生工作处2008年9月22日印发 附件: 中国传媒大学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工作实施意见 各学院: 根据学校学生工作的整体安排,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从9月中下旬开始,为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帮困助学作用,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减等资助工作是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中央科教兴国战略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2008年的各项资助工作中,各学院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各类资助项目的设置效率,认真组织实施各类奖项的评定工作,把资助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在帮困助学中强化资助育人的功能,通过学校全方位的资助,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顺利成才。 二、组织动员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学生资助工作;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服务全校学生的资助工作;学院成立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或书记)任组长,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资助对象 本意见中所指的学生指具有中国传媒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应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高职学生中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今年因汶川地震所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灾区学生)。 四、基本原则和规定 1、2008度各类资助项目的评比以2007年修订的《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为准。各学院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要在德、智、体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测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 2、每名学生可以申报1至2项奖学金,但国家级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申报。即申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报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和“中央三台”奖学金。申报校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报“中央三台”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 3、每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报1至2项助学金。即每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申报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各类社会助学金中的1至2项。校励志奖学金和校助学金不得同时兼报。 4、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申请其他社会资助。各学院在具体分配各类资助指标时请加以统筹考虑。 5、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包括由国家和学校出资的两大部分,国家奖、助学金指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指校励志奖学金和校助学金。奖学金侧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德智体全面的考核,即要求品学兼优,助学金侧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的资助。 五、新生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范围:2008年新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高职生和应届二学位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程序: 1、各学院2008级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中国传媒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执行,各学院应建立相应的认定机构,按照认定标准、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 2、学生个人申请,并填写《中国传媒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9),并提供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调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学生认定申请表中所列各项须如实填写,否则按不诚信处理,取消一切受助资格。 3、各学院要严格把好审核关,情况属实,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4、认定申请表必须用黑色碳素笔填写。该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存档,另一份送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存档。 5、各学院将已认定的2008级困难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信息平台。 六、具体安排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范围:在校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