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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兽药产品标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平星 【期刊名称】《兽药与饲料添加剂》 【年(卷),期】2007(12)4 【摘要】兽药产品标签或包装说明是兽医和用户购买、贮存和使用兽药的主要参 考依据。农业部于2002年颁布了《标签与说明书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22 号),其明确规定:兽药标签或者说明书必须写明兽药的名称、主要成分、规格、 适应症、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停药期等内容,还应注明产品批准文号、批号、 有效期、贮存条件、生产企业等必要的信息。 【总页数】2页(P27-28) 【作者】平星 【作者单位】江苏省兽药监察所,江苏,南京,21003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51.66 【相关文献】 1.农业部关于深化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的通知农医发[2015]7号[J],; 2.农业部发文规范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J], 3.农业部关于深化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的通知[J], 4.农业部关于深化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的通知[J], 5.农业部组织开展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农医发[2014]9号[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