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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发区整合方案 一、发展改革基础 许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位于河南省中部,毗邻 省会郑州,包括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魏都区、建安区6个县 (市、区),国土面积4979平方公里,总人口500万。党的十八大以来,许昌 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改革破解发展难题,综合经济 实力大幅提升,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3349.2亿元,已具备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的良好基础条件。 产业基础不断夯实。聚焦花木、蜂产品、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产 业,培育形成10个省级农业产业集群。长葛市产业集聚区、禹州市产业集聚 区入选省首批智能化示范园区,智能制造走在全省前列。转型升级发制品、超 硬材料、电力装备、汽车零部件、电梯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 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 增加值比重超过40%。 农村改革纵深推进。着力完善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初步建立农村集体经营 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初步形成“承包地 经营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基金”贷款模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取得实质性成效。 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创新实施“许昌英才计划”,大力引进高层次科技人 才、创新团队,持续推进产学研用结合,积极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良好环 境。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244家。禹州 市、长葛市、襄城县入选2020年中国工业创新百强县(市)。 城乡发展更加协调。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学前 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96%。实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紧密型县域 医疗卫生共同体全部挂牌。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垃圾收储运和无害化 处置实现全覆盖。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试点城市和国家公共文 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鄢陵县被列入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 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 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城带乡、以工补农,以 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 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为关键,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任务推动共同富裕,围绕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 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农村资产抵押担保产权权能、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 机制、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基础 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符合河南实际的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努 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主要目标。 1.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建 立,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管理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完善,农村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和 交易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人才和信 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更多流向乡村,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更加高 效,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机 制初步建立。 2.到202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试验区各项 改革探索任务全面完成,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人才、土地、资 本等生产要素城乡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 市场全面形成,乡村资产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 成熟有效,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 设施一体化达到更高水平,城乡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形成具有 全国影响力的特色改革品牌。 三、试验任务 (一)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围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入市范围、主体、途径、收益分配方式等进行改革探索,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抵押二级市场,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入 市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 1.建立入市基本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是国土空间规划 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深化集体经营 性建设用地用途管制,优先使用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集体 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以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使用权的闲置宅基 地、废弃厂矿及废弃公益性建设用地为主要来源,盘活农村闲置、低效建设用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