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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疫情期间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精选7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期间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疫情期间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精选7篇)1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学工作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复工复学有序有效,现就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心员工外出请销假制度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外出请销假制度加强疫情期间员工外出管理与监督,是切实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慎终如始地巩固疫情防控良好势头的必然要求。中心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岛校区员工赴青岛市外,东营校区员工赴东营市外)外出均须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二、外出请销假审批流程(一)请假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中心请假。通过中心OA系统-审批流转,填写《教育发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外出请假审批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中心审批后,由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汇总信息,报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职工管理工作组备案,备案完成后请假人员方可出行。(二)销假中心全体员工须严格按照《关于返青教职工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须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并向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报备。三、其他事项(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二)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疫情期间学生请假销假制度(精选7篇)2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要求,严把疫情“外防输入”关口,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健康安全,根据《西安翻译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结合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疫情期间广大学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学校封闭管理,严控个人每日行动轨迹,非必要情况下不得请假,尤其是要自觉严控外出行为。第二条若因客观原因必须请假者,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第三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续假未准者,均按旷课予以处理。具体处理规定详见《西安翻译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条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须提前申请,不得事后补假,突发、紧急情况除外。突发、紧急情况下,学生请假手续可由辅导员代为办理。第五条辅导员是学生日常管理第一责任人,疫情期间学生请假必须严格审批,对学生请假申请给出明确处理意见,为逐级审批提供真实有效的参考。第六条所有学生请假必须由辅导进行初审,判断学生请假事由是否属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出假条,再逐级审批,不得越级审批。第七条学生因公、因病、因事请假应提供以下材料:1.因公请假:申请者必须持活动组织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计划,到辅导员处填写请假条后,按程序规定办理请假手续。2.因事请假:申请者需联系家长,由家长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与辅导员确认无误后,辅导员按批假程序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3.因病请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静养休息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病假证明;因病需要转诊或回家疗养的,需提供校卫生所开具的“转诊证明”或“休养治疗证明”。第八条请假程序:1.学生应提前向辅导员当面请假,辅导员同意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假条。2.经审批签字后请假手续生效,请假学生要及时将请假条“考勤员持联”交班长处进行存档,以便每日考勤。3.需要外出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二级学院办理“出门证”。4.请假期满后,学生应持请假条“学生持联”到辅导员处进行销假,销假学生以院为单位报备学生处。5.请假期满不能如期返校者,须提前通过网络或电话等形式向辅导员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应及时补办续假、销假手续。第九条批假权限:1.一天之内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批准。2.二至三天(含三天)的学生病事假,经辅导员初审同意后,提交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审批。3.三天以上,一周之内(含七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批准。4.一周以上,两周之内(含14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由二级学院院长批准,报学生处备案。5.两周以上,一个月之内(不超过31天)的`学生病事假,由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学工办主任复审,二级学院院长拟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