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控制法律问题研究的中期报告 本研究的中期报告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控制现状、法律框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控制现状 1、融资平台规模持续扩大,负债规模巨大。截至目前,我国已有3000多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其融资余额高达25万亿元。 2、信用风险高企。由于政府融资平台债券发行的背书与担保主要依赖于各级政府及其下属融资主体的信用支持,因此这些平台的信用风险非常高。 3、流动性风险增大。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券发行大量且环境复杂,其债券市场配对匹配度低、流动性风险高。长期以来,这些平台倾向于进行同行或资产管理计划等非公开交易,并不具备广泛的交易市场,因此市场交易流动性及市场定价能力十分欠缺。 二、法律框架中存在的问题 1、信贷评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工具不足。现有的制度无法有效地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风险评估,评级机构和投资者往往缺乏足够的信息支持,为投资决策和风险辨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2、担保模式保护政府利益而忽视风险分配。在现有的担保模式中,政府的担保与背书是避免风险的重要方式。但这种模式在实践中存在暴露风险较多的问题,且会使平台债务转嫁到地方政府等相关政府主体身上。 3、政府主体与融资平台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清。政府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之间,缺乏明确的彼此权利义务关系,尤其是在政府对融资平台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资金安排、财务监管等方面的监管措施不足时容易产生风险。 三、对策建议 1、加强监管与风险防范。应当规范融资平台的融资行为、资金运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并建立一套有效的信用评估、信息反馈等风险防范体系。 2、完善法律制度保护。应当加强信用评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并建立完善的担保和保证制度,为公共融资市场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3、优化政府与融资平台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加强政府与融资平台之间的协同管理机制,明确彼此责任及权力边界,改善平台的结构性融资不良资产的处置,提高权责和收益分配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