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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与完善——以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引入为视角的综述报告 随着我国刑事司法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的发展,刑事再审程序逐步成为维护自由、公正、平等、人权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建构一个更加公正、严谨的刑事审判体系,我国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修正案(九)”),明确了“一事不再理”原则,并从三个方面对刑事再审程序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再审范围扩大,再审申请条件降低和再审程序简化。 一、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引入 通过引入“一事不再理”原则,使得刑事再审的范围更加广泛。在此之前,刑事再审的申请必须是前一审判程序已经判决事实错误,但刑法适用正确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与此相对,现在则取消了适用刑法正确的要求,只要是针对新的证据、事实或者法律意见提出的申请,就可以被受理。同时,还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自行提出再审申请的条件,使得再审范围更加广泛。 二、再审申请条件降低 第二个改革方面是降低了再审申请的条件。在此之前,再审申请必须由申请人在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并且必须满足有新的证据、事实或法律意见且具有一定的证据证明力。而现在则取消了“逾期不予受理”的规定,再审申请不受时间限制,只要是符合规定,而且存在实质性瑕疵,都可以得到受理。 三、再审程序简化 第三个改革方面是在再审程序上的简化。根据修正案(九)的规定,再审程序被简化为一个单独的审判程序,不再需要罢免一审判决、撤销二审判决、送回重审的复杂程序,由此减少了程序的难度和复杂度,更加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总结起来,通过“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引入、再审申请条件降低和再审程序简化三个方面的改革,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得到了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更加符合法律公正、诉讼公平的要求。同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于刑事再审程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未来我国应在这一方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司法,从而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更加安全和信任地生活在这个国家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