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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政府责任的中期报告 根据我国《关于加强医患关系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政府有责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下是政府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应承担的中期责任报告: 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 政府应当加大对医疗资源的投入,增加医疗人员数量,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医疗服务能力。同时,应加强医院和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二、实施医疗改革 政府应对医疗改革进行持续的跟踪和监测,加大对医疗体系的改革力度,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提高医疗服务的用户满意度。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要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改革,完善医疗保险体系,加强对医药产业的监管。 三、加强医患纠纷处理 政府应完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推动医患纠纷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同时,建立责任医生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医生制度,让医生更加负责任、更有安全感。另外,在方便患者提出投诉的同时,也要有去渠道化,不扰民的处理方式,避免医患对立。 四、提高公众健康意识 政府应开展广泛的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诊疗流程、用药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认识以及自我保健意识,减少因误诊误治导致医患不和,增加医疗诚信度。 五、健全医院内部管理机制 政府应持续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机制建设,改善医院管理体制,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培训和考核,完善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医院文化建设的引导和推进。 以上是政府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应承担的中期责任报告。政府不仅是医患关系的主导者,也是医患关系和谐的责任方,只有政府持续做好自己的职责,才能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