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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司法疑难问题研究的综述报告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虚假的陈述或者隐瞒事实的方式,诱骗他人实施合同行为,从而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在合同诈骗罪案件中,刑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探讨。 一、关于“虚假事实”的界定 合同诈骗罪要求犯罪人以虚假的陈述或者隐瞒事实的方式诱骗他人实施合同行为,因此对于“虚假事实”的界定就成为了关键。目前司法实践上对于虚假事实的界定存在很大争议,有些案件的审判结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一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实施合同诈骗罪,这种虚构事实往往是指在套路里制造虚假的客户评价、虚构商业合同等,这些做法使得诈骗案件更加难以发现、侦查和打击。 在法律实践中,虚假事实的界定与判罚具有非常重要的关系,对于界定虚假事实的标准,应该以事实为根据,在充分理解事实的基础上,自觉遵循法律原则加以界定。 二、关于“实施合同行为”的要求 合同诈骗罪的成立需要实施合同行为。对于“实施合同行为”的界定也成为了相关案件审理中的一个疑难问题。有些案件中,受害人实际上并不是书面合同的签署方,而是一个名义上的个人或者公司,这种情况下,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能否被定罪也存在争议。 对于“实施合同行为”的要求,应该从合同的本质出发,即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作用、合同的合法性等方面的因素。 三、关于“损失的重要性”问题 在合同诈骗罪的指控中,犯罪行为需要对他人造成财产损失。然而,即使对方因犯罪行为受到了某种形式的损失,如果这种损失是可以预见或者可以避免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否应该被定罪也是一个争议点。 在法律实践中,应该明确损失的重要性,并对其进行客观评估,而非仅凭个人主观判断来作出定罪判决。 四、关于“主观故意”的要求 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是成立犯罪的必要要素之一,关于“主观故意”的要求也是合同诈骗罪案件审理中的疑难点。在实践中,有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装作不知情或者干预无法掌控的理由来推脱自己的责任。 在法律实践中,应该通过深入分析犯罪嫌疑人所涉的情节和相关证据来认定主观故意,以确保定罪判决的精准性和公正性。 总之,合同诈骗罪是一种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在合同诈骗罪案件的审判中,疑难问题需要通过深入研究和探讨来得到逐步解决,以确保法律的公正、权威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