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论网络言论的立法规制的中期报告 本中期报告通过对现有网络言论法规的分析和对国内外相关法规的比较研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明确网络言论的界定范围 网络言论是指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言论活动。因此,应该明确网络言论的界定范围,以避免法规适用的模糊性。 2.建立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制 鉴于网络平台的特殊性,建议建立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制,即网络平台应对其平台上的言论负主体责任,包括审核言论内容、严格管理言论发布者、配备专业人员等。 3.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 网络言论自由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但也需要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如尊重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因此,需要通过立法规制来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4.建立平衡的监管机制 网络言论的监管需要平衡其自由性和公共利益的要求。这就需要建立平衡的监管机制,既要保证言论自由,又要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同时,要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监管的效率。 5.提高网络言论执法的能力与效率 网络言论的监管需要在法律法规与执法手段方面不断提高能力与效率。为此,需加强执法机关的培训和专业化建设,并加强执法力度,重点打击网络言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规范平台运营,加强对言论发布者的管理和约束。 总之,加强对网络言论的立法规制是维护网络空间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在落实以上建议的同时,应在法律层面明确网络言论的界定、建立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制、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社会公共利益、建立平衡的监管机制、提高网络言论执法的能力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