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我国口供补强规则研究的中期报告 本次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我国口供补强规则,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本中期报告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探讨。 一、我国口供补强规则的现状 1.我国口供补强规则的发展历程 从我国刑法第121条规定的口供无效规则,到1996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到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口供补强规则逐步完善和发展。 2.我国口供补强规则的内容 我国目前的口供补强规则包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证人证言的使用、辩护人防御权利、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等。 3.我国口供补强规则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口供补强规则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法官容易信口胡言,造成误判;有些检察官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导致口供的真实性存疑;还有些被审查人在正式审讯前遭受的不当对待等。 二、国际经验 1.美国的口供补强规则 美国的口供补强规则包括“五大排除规则”,即禁止非法搜查与扣押证据、禁止逼迫或威胁嫌疑人、禁止自证其罪、禁止证人证言的“干扰”以及禁止对证人证言的心理压力。 2.日本的口供补强规则 日本的口供补强规则主要包括“审查非法证据”的原则和“取证保护”的原则。 3.欧洲国家的口供补强规则 欧洲国家的口供补强规则主要采用“排除法”的方法,即当证据存在非法性时,应将其排除在证据范围之外。 三、构建我国更科学、更完善的口供补强规则 1.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2.改进法律制度,完善口供的采证程序。 3.加强对审讯人员和检察官的监管,防止非法采证。 4.完善口供认罪从宽制度。 5.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维护被审查人权益。 结论 该中期报告旨在为我国实践提供研究建议和思路,完善我国的口供补强规则,实现更公平、更公正的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