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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文件 鲁粮办发〔2020〕40号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粮食企业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鲁粮集团: 现将《山东省粮食企业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实施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5日 (主动公开) -1- 山东省粮食企业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粮食行业“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提高 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3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 方案》(鲁办发〔2020〕5号),现制定我省粮食企业分级分类差 异化监管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粮食流通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健全完善以 粮食企业信用为基础的精准监管、以信用承诺为引领的粮食企业 全生命周期监管、鼓励合法合规的包容审慎监管、严惩重罚的重 点监管、高效协同的部门联合监管,加快构建粮食企业分级分类 差异化监管模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一是充分利用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平台,定期维护检查 人员名录库和经营者名录库,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实现全程留痕、 可追溯。二是每年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 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对诚信守法类企业实行“非 请勿扰”诚信管理制度;对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两类企业,不定 期开展随机性检查或抽查;对严重失信企业要加大抽查检查力度 和频次,依法依规处罚管控。三是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抽 -2- 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检查行 为数据及时上传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着力推行阳光监管。 (二)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和储备局部署要求,开展 全省粮食企业信用评价,加快推进粮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二是 在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中,要将年度其他相关部门的信用评价记录 纳入粮食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形成联动机制。三是抽查检查、资 格审查、评估验收等日常监管工作要与粮食企业信用分类相结合, 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 异地互认。 (三)细化包容审慎监管 结合粮食流通法律法规修订,细化粮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推行柔性监管方式。在包容期内,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 过法规宣传、行政建议、教育引导等柔性监管方式,督促粮食企 业守法诚信经营。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 违法行为,指导企业自觉改正,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对粮食企业 在短期内反复出现的多次违法失信行为,及时提醒约谈;经提醒 仍无改观的,移入重点关注企业名单,并向相关部门发出监管风 险预警。 (四)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新模式 一是借力市县政府“互联网+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有 利时机,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粮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同合作机制, 推动建立粮食企业事前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 -3- 和随机抽查、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的全过程闭环监管制度, 明确监管事项、责任分工,实现粮食企业准入、经营、退出全生 命周期监管。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动态更新监管事项清 单,持续推进监管数据汇聚,提升粮食行业监管智能化水平。二 是推动建立粮食企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社会危害较大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依法依规 综合运用公开公示、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多种手段,严肃处理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是强化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应用。稳步推行 “信用+粮食收购许可审批”“信用+便民服务”“信用+行政监 管”“信用+金融信贷”等“信用+”系列联动措施,为诚信守法粮食 企业保驾护航,提升服务水平。 (五)加强监管执法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健全粮食监管权责清单和监督体系,坚持依法行政、依 法监管、依法惩处,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全 面推行粮食流通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确保 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诚信教 育,全面建立执法人员信用记录。三是对粮食执法人员执行包容 审慎监管政策,非因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免于责任追究,激励 监管执法人员敢抓敢管、担当尽责。 (六)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局面 一是依法依规推动粮食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做到“应公 开、尽公开”。二是加大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宣传力度,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受理群众举报,切 实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三是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