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6
2/6
3/6
4/6
5/6
6/6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卫生用品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的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原则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公司产业的稳健经营;有利于公司产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高层管理团队。业绩导向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和岗位风险的大小,确定股份分配额度,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公平性原则。利益共享原则: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促使员工注重企业的长期利益。第三条定义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长期激励主要采用虚拟股权的方式。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可以进一步考虑实行管理层和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等多元化的股权激励方式。虚拟股权:是一种以虚拟股票期权为思路的,以经营团队创造的利润为基准的,管理者共享公司收益的长期激励形式。虚拟股权与法律意义上的股权的区别为:虚拟股权是一种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持有者也不能转让和出售。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第四条组织实施1、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年度税后净利润确定虚拟股权分配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审核;根据员工持股情况设立员工个人持股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终分红收益,办理虚拟股权的获授和回购手续等事宜。2、公司董事长(柯董)审核虚拟股权授予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回购方案。3、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制订年终分红方案,最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第二章虚拟股权的授予第五条授予人选由公司董事长提名与行政管理中心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一)确定标准: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二)授予范围:1、公司高级业务经理以上人员;2、各板块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3、各独立经营班子人员;4、其他特殊人才和有特殊贡献的人员。虚拟股权的授予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逐步覆盖上述授予范围内的有关人员。第六条授予独立项目营销设定年度利润目标,其管理者的虚拟股权由柯董直接制定,且与该个人所在部门的经营情况挂钩。未设定年度利润目标的部门,其管理者的虚拟股权由也由柯董授予,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挂钩。但当项目正式运营后,即从投产的次年起按照与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挂钩的原则进行虚拟股权的管理。第七条授予方式个人年度授予额度=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岗位系数×工龄系数1、公司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并推荐给董事会批准。为了保证激励的长期性和有效性,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保持不变,除非公司面临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2、岗位系数根据岗位评价结果所确定的岗位等级计算。因职位升降而导致岗位系数变动的,岗位系数依据职位调整的时间分段计算。3、工龄系数=(1+当年柯佳工龄/40)。第八条授予时间虚拟股份按年度授予,分配时间为公司本财年财务决算后的半年内,员工在获授的当年即可享受股东转让的红利分派。第三章虚拟股权的回购与分红第九条回购(一)本着按年授予、滚动回购的原则,每一年度授予的虚拟股权在持有时间满五年后由各授予单位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年逐批回购。持有人必须按期按比例滚动兑现所持有的虚拟股权;因持有人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比例兑现的,视同为持有人自动放弃该部分虚拟股权。(二)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以回购年份公司上一年的每股净资产计算:个人回购收入=可回购的虚拟股份数额×(回购年份上一年的.每股净资产-授予年度每股净资产)其中:每股净资产=年度平均净资产÷实收资本年度平均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公司股本以实收资本为基准,按每股1元计算。(三)根据工作需要在公司内调动的,经离任审计无误后,从调动时间起参与新岗位的虚拟股权分配。调动当年的虚拟股权分配可根据在原部门与新岗位的时间比例确定。已经持有的原单位的虚拟股份继续按五年期满后逐年回购的原则处理。新岗位没有长期激励方案的,可以按调离前的岗位级别在公司参加虚拟股权的分配。(四)在任期内退休的,经离任审计无误后,从离职年份当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由公司按上年每股净资产值在一年内全部回购。在任期内死亡的,从次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份按上述办法回购。(五)在任期内被辞退、或被降职至不符合分配条件的,从离职或降职年份当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由公司按上年每股净资产值在一年内全部回购。(六)在任期内辞职的,从离职年份当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权按自动放弃处理。第十条分红虚拟股权的分红收益按每位管理者持有的虚拟股份总额计算:虚拟股份分红收益=虚拟股份数量×每股红利每股红利=本单位当年税后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