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研究的中期报告 本次研究旨在对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现状、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我国民事审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和建议。以下为中期报告总结: 一、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现状 1.监督对象广泛:我国民事检察监督的对象包括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 2.监督方式灵活:民事检察机关可以采取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特别程序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 3.监督效果待提高:目前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很多问题,比如监督力度不够、效率较低、公信力不够等。 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法律法规尚存在缺陷,制约了其有效实施。 2.制度建设滞后:与司法改革的进程相比,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建设相对滞后,缺乏实质性改革。 3.监督手段不足:目前我国民事检察监督的手段较少,对于一些难以立案的案件,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4.执行力度不够:对于一些民事判决、裁定难以执行的问题,监督机关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三、改进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和具体监督事项。 2.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监督机制:制定符合国情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定期开展制度的评估和实效性检查,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3.拓展监督手段和加强执行力度:民事检察机关要拓展监督手段和加强执行力度,如加强对民事仲裁等机构的监督力度,对难以立案的案件进行巡回督办等。 四、结论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对于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对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研究,认为应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监督机制,拓展监督手段和加强执行力度等措施来不断提高民事检察监督的效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