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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摘要】:本次论文主要内容是写关于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问题。首先研究什么是风险投资退出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途径各种途径的优缺点接着论述中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状况论述由于中国风险投资机制不完善制约风险投资的发展从而讨论适合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提出应从中国市场、国内风险企业自身两方面考虑逐步解决目前我国风险投资退出不完善问题。【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中国市场【正文】: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概念、作用和意义。(一)风险退出机制的概念。所谓“风险投资”系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为上市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通过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所投资企业的创业过程以期在所投资企业相对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高资本增值收益的资本运营方式。(二)风险退出机制的作用和意义。风险投资的本性是追求高回报的这种回报不可能像传统投资一样主要从投资项目利润中得到而是依赖于在这种“投入—回收—再投入”的不断循环中实现的自身价值增值。所以风险投资赖以生存的根本在于资本的高度周期流动流动性的存在构筑了资本退出的有效渠道使资本在不断循环中实现增值吸引社会资本加入风险投资行列。投资家只有明晰的看到资本运动的出口才会积极的将资金投入风险企业。因此一个顺畅的退出机制也是扩大风险投资来源的关键这就从源头上保证了资本循环的良性运作。可以说退出机制是风险资本循环流动的中心环节。风险投资与一般投资相比风险极高其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动力在于追求高额回报而且由于风险投资企业本身所固有的高风险使风险投资项目和非风险投资项目相比更容易胎死腹中。一旦风险投资项目失败不仅获得资本增值的愿望成为泡影能否收回本金也将成为很大的问题。风险投资家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资金沉淀于项目之中无法自拔。因此投资成功的企业需要退出投资失败的企业更要有通畅的渠道及时退出如利用公开上市或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企业、规范的破产清算等以尽可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水平。风险投资是一种循环性投资其赖以生存的根本在于与高风险相对应的高度的资本周期流动它通过不断进入和退出风险企业实现资本价值的增值。风险投资产生的意义在于扶持潜力企业成长那么其自身有限的资产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流动性才能不断地扶持新企业。如果缺乏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者投入到风险企业的资金达到预期增值目的后却难以套现将会使风险投资者的资产陷入停滞状态它就无法再去寻找新的投资对象那么这种风险投资本身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风险投资所投资的企业往往是比较“新”的企业(包括重组、并购等)或者说是高新技术的新兴产业企业而市场也缺少对于其本身价值评估的度量标准因为这类企业的无形资产往往占有很高比重并且评定企业需要看其未来的成长所以按照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投资者所获得的资产增值恰恰可以作为一个比较客观的市场依据如此市场也将更成熟与规范。二、目前风险投资退出的主要途径。(一)退出方式之一:公开上市股份公开上市(IPO)是指风险投资者通过风险企业股份公开上市将拥有的私人权益转换成为公共股权在获得市场认可后转手以实现资本增值。股份公开上市被一致认为是风险投资最理想的退出渠道其主要原因是在证券市场公开上市可以让风险资本家取得高额的回报。风险企业股份上市离不开“第二证券市场”的作用这类证券市场以发行高科技风险企业的股票为主发行的标准低于一般的证券“主板”市场只要风险企业的规模和资金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可以在这类市场上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在欧美发达国家中著名的“第二证券市场”有:美国专为没有资格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等主板市场上市的较小的企业的股票交易而建立的0TC(柜台交易)市场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NASDAQ(全国证券自营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英国于1980年建立的USM(未正式上市公司股票市场);日本政府于1983年在大阪、东京和名古屋建立的“第二证券市场”等。(二)退出方式之二:股份回购企业回购是指风险企业的管理层或者员工以现金、票据等有价证券购回已经发行在外的风险企业股份从而使得风险资本退出风险企业的行为。这种退出方式对大多数的风险投资家而言是备用的不是首选的风险投资退出方式。按照回购实施的主体来分企业回购可以分为:管理层收购(MBO)即由风险企业的管理层通过融资的方式将风险投资机构的股份收购回来支付方式主要是银行举债而来的现金、管理层的其他股权等;员工持股基金(ESOT)风险企业家通过建立员工持股基金来购回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份从而这些员工将持有风险资金原有的那部分股份;运用衍生工具期权来进行回购包括买股期权和卖股期权。这是一种利弊共存的机制即在公司购回自己的股份实现风险投资家资本退出的同时也会减少公司股东的权益危害到资本维持的原则更有可能会侵害到债权人的利益。因而美国对股份回购在《美国标准公司法》第6条关于“获得与处置本公司股份的权力”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以此来防范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