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论我国行政问责立法的完善的中期报告 本文旨在对我国行政问责立法完善进程进行中期报告,总结已有成果,分析当前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改进建议。 一、已有成果 我国自2014年《行政问责条例》颁布以来,在加强行政问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问责范围逐步扩大。 条例规定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问责,但随着实践的不断探索,也逐渐开始对行政机关内部的各级责任人进行问责。例如,针对环保部门的空气质量指标问题,一些地方开始对环保局长进行问责。 2.问责程序逐步完善。 条例规定了问责程序,但是实践中发现程序并不完善,容易出现问责流于形式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因此,一些地方对程序进行了细化,例如加强问责调查的力度,规范听证程序等。 3.问责手段逐步多样化。 问责条例主要给出的手段是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但是实践中发现有时候需要更加严厉的手段来进行问责,例如罚款、撤职等,有些地方就对问责手段进行了扩展。 二、当前问题 虽然我国行政问责立法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问责制度执行不力。 问责制度是为了提高行政机关的效率和执行力,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在执行问责制度时,没有真正将问责作为一项工作来推进,往往流于形式。 2.问责程序不规范。 虽然条例规定了问责程序,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程序不规范的情况,使得问责失去了应有的效力。 3.问责手段单一。 虽然条例规定了多种问责手段,但在实践中发现,对于某些问题,单一的问责手段可能效果不大。因此需要更多元化的问责手段来加强问责,以达到最终的目的。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问责立法,应考虑以下方面: 1.加大问责制度落实力度。 要加强对问责制度的执行,把问责作为检查督导的重点之一,并注重对全体行政人员的问责意识、问责能力、问责经验等方面的培养。 2.规范问责程序。 要进一步规范问责程序,制定详细的问责处理方案和规定,注重程序的公开透明和程序的合法性,避免程序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3.拓宽问责手段。 要建立多元化的问责手段,在保证问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同时,兼顾问责的合理性和灵活性。其中包括对于特殊情况的特殊问责措施和手段的研究制定。 综上,我国行政问责立法是一个长远的进程,需要不断地进行完善和改善,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步摸索,才能更好地推进我国的问责制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