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2
2/2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核心内容:代持股隐名投资这种情况在公司法律事务中较为常见隐名股东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真实投资人不便于公开自己的身份比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与公司有关联交易特殊关系的人员。二是实际出资人不符合国家法律或者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的限制性条件等。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以及相应的防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实际股东不做工商登记存在的法律风险实际股东只出资但是自己不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总显示名字那么存在以下几个法律风险一是股东地位不被认可由于公司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因此如果不记载实际股东的姓名那么在法律上实际股东的地位是不被认可的也就为股东权利的形式设置了障碍。二是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权利比如擅自出让股权或者滥用表决权。三是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份。四是代持股人意外死亡等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的法律纠纷。二、代持股隐名投资合法的前提按照我国法律这类情况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如果代持股人损害了实际出资人的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代持股隐名投资法律风险防范建议由于实际出资人对于代持股份无法行使实际的控制权因此面临较多法律风险律师建议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式来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一)股权质押担保。《物权法》颁布后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办理股权质押担保的文件这就使得股权担保有了可能。因此实际投资人要充分利用这个有利条件来防范风险。具体而言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办理股权质押担保将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代持股人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再者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二)签订代持股协议约定高额违约责任并公证。由于代持股人是名义上的股东如果他出现侵犯实际出资人利益的情况实际出资人是很难事后阻止的。因此最好在设立代持股时双方签订明确的代持股协议对代持股人损害实际出资人的情况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如果约定了严格的违约责任那么就会对代持股人的行为予以震慑加大他违反协议的成本使其违约行为得不偿失。(三)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代持股人是名义的股东那么股东权利也只能以他的名义来行使因此实际出资人要控制公司必须约定好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必须通过实际出资人同意代持股人必须按照实际出资人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这样的约定可以有效保障实际出资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四)排除代持股人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代持股人行使其名下股权的财产所有权如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分割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个人财产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五)代持股协议要告知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的利害关系人。为了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因此代持股协议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了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六)公司设立协议及公司章程中适当限制代持股人的权利。公司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是公司的重要文件如果有代持股应当在设立协议中予以明确同时在公司章程中对于代持股的权利行使给予特殊约定。(七)实际出资人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存搜集代持股的证据。为了防范万一实际出资人一方面要签订全面、细致的代持股协议并及时办理公证另一方面要注意搜集保存好证明代持股关系的证据比如代持股协议、出资证明、验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如果代持股人严重违约或者法院冻结保全执行代持股份可以及时提出诉讼或者执行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