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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辽宁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约1800人(含推荐免试生名额,拟招 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200 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6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约260人。部分 专业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具体招收专业详见我校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上述招生计划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复试阶段 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会根据生源、初试成绩和录取推免硕士人数等情况进行适当调 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 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 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 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 报考的同意书,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 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符合第二、(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 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 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 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 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 经验的人员。 (三)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考生除了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之外,还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报 考要求(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 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 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 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 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 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 律(非法学)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艺术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的学制为三年 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学制3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年。非 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进行学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利用 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学习。 四、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经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 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 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