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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办理须知 (一)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港﹑澳﹑台居民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士,同时须满足国家对境外人士购买商品房的相关要求. (二)贷款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年龄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周岁. 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且月所有债务支出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5%,或扣除每月所有债务支出后的剩余可支配收入不低于5000元.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原则上不予放款: 信用卡近6个月内有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记录,或贷款近24个月内有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记录; 信用卡近12个月内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或贷款近24个月内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信用报告上显示涉及贷款安全的诉讼信息或不良公共事业记录; 列入银联个人信用联网提供的黑名单; 属于公安局提供的有犯罪记录登记在案人员; 其他降低借款人信誉的情况。 对有逾期记录的,应根据逾期原因及情况适当提高定价。 (四)贷款利率: 商业贷款基准利率:6.55%但对第二套房屋贷款时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升10%(贷款利率以签订合同时利率为准) (五)特殊规定: 暂停第三套住房贷款(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开取无房证明) 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两江新区支行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