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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火灾防控行动方案 冬春火灾防控行动方案1根据转发的《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年-2号)文的要求,我公司决定于20xx年01月13日—01月15日在公司管辖内的在建项目开展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检查活动,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加强组织,成立领导小组1、公司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2、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科,负责活动开展情况的收集、分析和计划安排。二、工作目标根据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动员各项目部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三、工作内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扎实开展施工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等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整治未办理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违章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违法行为。项目部、施工班组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使所有在岗人员都能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技能。冬春火灾防控行动方案2为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提升防御火灾能力,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通知》(湘民电〔20xx〕19号)《长沙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民办发〔20xx〕39号)《浏阳市消安委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暨消防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消安〔20xx〕1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期间,以“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保安全”为主题,在全市民政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率、整治率达到100%。促进民政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安全服务设施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市民政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林峰担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鲁常战担任常务副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养老服务科),由李伟任办公室主任,陈鹏任专干。根据职责分工和“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按照对口业务管理、分层负责的方式,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鲁常战负责督查指导局机关、养老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活动;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赋辉负责督查指导社会事务科、局属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中心、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单位开展活动;党组成员、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主任刘迪清负责督查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活动。三、重点任务(一)组织开展重点场所大排查。紧盯系统内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多合一”场所,对照民政系统消防安全自查表(见附件1)进行全面细致地再梳理再排查,摸清安全状况,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20xx年12月底前,各单位、机构要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情况(见附件2)要张贴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同时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齐后一并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二)开展养老机构安全专项督查。在全市养老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结合前阶段“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情况和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在元旦前,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对督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单四制”制度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照单对账、照单销账。(三)开展取暖设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各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做好冬季取暖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电取暖器具专项整治。严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电炉、煤炉、木炭炉、液化气炉、电暖器、电烤箱等器具取暖。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要淘汰不安全电取暖器具,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机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