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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职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 “2+1”培养模式改革的决定 开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是新时期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和高等职业院校面临的历史任务。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均明确要求,各地和职业院校要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创建示范性职业院校要把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作为一项主要任务。加强学校与企业的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学与做合一,产学一体化。 为了贯彻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学院“就业导向、能力本位、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发扬校企合作办学,主动服务社会的办学特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借鉴吸收国内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先进经验和总结高职2003级6个专业的培养模式试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决定在高职全面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2+1”培养模式改革。 为保证教育教学改革的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几点指导性意见: 一、白云学院[2005]106号文件《关于部分专业试行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的实践能力培养模式的决定》中确定的2004级汽车技术服务与贸易等19个试行改革专业,在保证教学计划中的教学环节、教学内容和要求不变的前提下,参照“2+1”培养模式进行组织方式的调整,将原方案“2+0.5+0.5”模式调整为“2+短学期+1”模式,即将第6学期的课程调整至第4学期后设置的短学期内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详见调整后的《广东白云学院2004级汽车技术服务与贸易等19个试行改革专业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和2006-2007学年教学日历》。 二、2004级高职其它专业,在保证教学计划中的教学环节、教学内容和要求不变的前提下,参照“2+1”培养模式进行组织方式的调整,将教学计划规定的2006~07学年第一学期的校内教学内容,通过适当增加周课时数等方式,提前到15~16周以内完成,以使学生的顶岗实习时间达到半年以上,并提前进入人才市场。具体时间安排详见调整后的《广东白云学院2004级非试行改革专业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和2006-2007学年教学日历》。 三、2005级高职所有专业,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2+1”培养模式,修订人才培养方案。2006级及以后的高职所有专业,全面按照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2+1”培养模式,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2+1”培养模式改革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中心工作,各级领导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务处负责组织并指导各系按照学院的总体部署和上述指导性意见,调整2004级的教学运行计划,制订毕业实习教学大纲,修订有关管理制度,建立毕业实习教学质量管理监控体系,保证校外实习质量。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组织并指导各系建立适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2+1”培养模式要求的院系两级就业与实习管理体系和校外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加强校外实习指导,保证毕业实习环节真正落实到重要的教育教学环节上。 二00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