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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专业文献综述
题目:我国旅游立法研究的文献综述姓名:黄铮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专业:旅游管理班级:旅游管理41班学号:2224132指导教师:秦淳霞职称:讲师
2007年6月30日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制
我国旅游立法研究的文献综述
旅游管理专业学生黄铮
指导老师秦淳霞
摘要:由于我国旅游立法不甚完善,旅游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旅游法千呼万唤仍不能出台的根本原因,在于对旅游法的许多根本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当然更说不上深入研究。本文通过对中国旅游立法现状的分析,探讨了中国旅游立法的相对滞后给旅游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旅游立法的研究文章进行了综述。最后参照国外旅游立法体系提出了思考的几点方向,以作为以后研究此类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旅游立法;问题;滞后
ReviewofChineseTourismLegislation
StudentmajoringintouristmanagementHuangZheng
TutorQinChunxia
Abstract:BecauseofChinesetourismlegislationisnotveryperfect,thedevelopmentofTourindustryissubjectedtobecertaininfluence.ThebasicreasonwhyChina'sTravelLawstillfailstocomeintobeingisthatwearenotcorrectlyawareofmanyfundamentalproblems,letaloneanin-depthresearch.WiththeanalysisonthecurrentlegislationforChina'stourism,thethesisdiscussesourlagginglegislation'sdisadvantageousimpactonthetourism.Finallyaccordingtothelawmakingsystemoftheabroadtourtoputforwardathinkingofwhattimedirection,withthereafterstudythiskindofproblemofwayofthinking.
Keywords:tourismlegislation;Problem;lagging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旅游市场对外开放将逐步扩大直至完全开放。面对这样的形势,我国旅游业存在很多的不适应,其中首要问题表现在中国的旅游立法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旅游市场开放的需要,从而制约着我国的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为了规范我国的旅游市场,适应旅游市场开发的需要,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实现与国际接轨,加强我国的旅游理发工作,完善旅游立发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资料主要来源于“中国学术期刊网”,检索了1993—2006年之间的学术论文。共搜索了144篇,重点选择了20篇作为主要参考。
一、建立健全旅游立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首先,曹星星、曾铮(2004)认为:健全的旅游立法是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建立并实现良性发展的保障。健全旅游立法,不仅是培育、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需要,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入国际旅游业市场竞争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健全旅游法规是旅游业健康发展和旅游消费者人权保障的关键。旅游业是依托性、关联性、开放性很强的产业。它的健康快速发展必须以法治完善为前提或保障。[1]
旅游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已逐步深刻认识到发展旅游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仅在政策层面上给予了旅游业高度重视,制订了一系列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的措施,在完善旅游立法,健全旅游法制方面也做出了一定努力。
林长榕(1996)、曹杨(2000)、姜润山(1995)、孙维佳(2000)等对尽早出台旅游基本法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述。他们的主要观点可归纳如下:第一,旅游业是一个跨部门多,牵涉面广,受制约因素多的产业。旅游部门又是一个求人多,管理“硬手段”少的部门,各地旅游质监所处理投诉难度大,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和缺少必要的旅游法律可依,因此必须尽快出台一部综合旅游法律;第二,我国旅游业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相当大的行业规模,亟需将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定化,以促进和保障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旅游业具有综合性强的特点,只有尽快出台旅游法,才能实现对旅游业的宏观调控,协调旅游业与其它行业的关系。多年的实践表明,仅靠单项法规不足以调整旅游活动中产生的所有法律关系;第三,中国入世在即,我国应尽早制定旅游法,建立完整的旅游服务贸易法律体系。旅游法的制订将有利于从法律角度全面规范旅游业的发展前景,使之有利于消解因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