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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编号 2015年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广州港泰餐饮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广州港泰餐饮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4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州港泰餐饮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广州港泰餐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天文联系人林章浩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654号5楼餐饮区域第F号商铺联系电话13602456478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654号5楼餐饮区域第F号商铺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21、餐饮场所占地面积 (平方米)481.50绿化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 (万元)50环保投资 (万元)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 (万元)0.8预期投产日期2015年3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地址 广州港泰餐饮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654号5楼餐饮区域第F号商铺。 (二)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0%。主要经营中餐制售。 项目占地面积481.50平方米,建筑面积481.50平方米。项目所在大楼为一栋31层的商住综合楼,项目位于五层部分,大楼其余部分均为停车场、商场、餐厅、办公室等。 (三)建设方案、规模 项目面积为481.50平方米、主要分为厨房1间,就餐区1个,包厢房1间和收银水吧,总餐位合计约250个。 (四)能源消耗量 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以电力为主要能源,来自市政电网,厨房主要以电能和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五)用水量 项目总用水量约56.5m3/d,由市政供水。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污水排放量约50.85m3/d,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外排粪便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厨房含油污水则经隔油隔渣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大坦沙污水处理厂,最终汇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 (六)工作人员 项目共有职工30人,员工不在项目内住宿和用餐。 (七)营业时间 项目年运营360天,营业时间为10:00~22:00,合计12小时,开设午、晚两市。 (八)主要厨房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1双头单尾炒炉1台2单头单尾炒炉1台3三门海鲜蒸柜1台4四头煲仔炉1台5单头平头炉1台6台式电扒炉1台7台式电双缸炸炉2台8六头煲仔炉1台9双头肠粉炉1台10单头蒸撑炉1台11双头蒸撑炉1台 表1主要设备名称及数量一览表 (九)空调通风系统 本项目使用大厦中央空调系统,不使用分体空调作为供冷系统。 (十)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主要经营中餐制售,经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不属需要限制类、淘汰类目录产品。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规定。 (十一)与规划相符性 根据现场勘查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 (1)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康王中路654号5楼餐饮区域第F号商铺,所在大楼为一栋31层的商住综合楼,项目东、南面均为新光广场商铺,20米外为校园、住宅区等,西面为康王中路,北面为新光广场餐饮区,外为中山七路。 (2)本项目厨房产生的油烟先由烟罩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内置烟管引至项目所在大楼31层楼顶排放,排放口朝向上,避开敏感点,并对排放口作绿色环保美化装饰,以保持环境整体美观。且排烟管是采用镀锌板做成的,并作了防火、防漏、隔热处理。 根据《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中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废气、恶臭或者其他损害人体健康的气味的饮食服务项目:(一)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四)与周边住宅楼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