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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法规与药事管理学 药事法规与药事管理学 药事法规与药事管理学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 《药事法规与药事管理学》试题 考试说明: 1。首先下载试题及《标准答卷模版》,完成答题后,答卷从网上提交。 2.答卷电子稿命名原则:学号.doc。如:11031020512002。doc。 3.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18:00。 题目: 请概况药物的不良反应的分类;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意义和范围。 要求: 1。字数不得小于1500字. 2。要求条理清楚,按答案要点酌情给分。药事法规与药事管理学A第页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 《药事法规与药事管理学》答卷 本人承诺:本试卷确为本人独立完成,若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签名: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药学_____学习中心:_______内蒙古______ 请概况药物的不良反应的分类;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意义和范围。 要求: 1.字数不得小于1500字。 2。要求条理清楚,按答案要点酌情给分。 答:2015年我县药品不良反应(含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化妆品不良反应,下同)监测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报告数量和报告质量目标全面完成,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视频会议上得到点名表扬。 为确保我县2016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全省药品不良监测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2016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要点》(赣食药监办〔2016〕4号)、《关于下达2016年全市四项监测任务的通知》(宜药监测〔201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监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县卫计委”)研究,现就加强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片管理 设立“宜丰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以及药物滥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由县市监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县卫计委医政股长、县市监局药械股长为副组长,各市监分局、县餐保化所和各监测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市监局药械股.为适应监管体制调整和增强监测工作效能,将全县划分为七个监测片区,各片区均明确监督单位和报告单位,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附件2)。 各监测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四项监测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安排监测人员,建立规章制度,确保依法履职,人员名单请于7月30日前报所在片区监督单位(附件1)。 二、调整监测结构、确保报告质量 要落实医疗机构在监测报告的主体责任,继续运用部门联动、培训交流、检查考核等手段,进一步发挥好医疗机构报告主渠道作用;要进一步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履行监测职责的意识,落实企业监测报告责任;要稳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收集和评价能力;要加强公安、司法等多部门配合联动,适时启动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各单位既要坚持“可疑即报”的原则,努力提高报告数量,又要着力提升新的、严重报告的数量和比重;要加强日常报告工作,实现均衡上报,避免出现急、赶任务,集中填报的现象;要确保报告完整、真实、准确、科学,坚决杜绝虚假报告行为。 三、强化信息运用、注重风险防控 各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通报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通报和各类警戒信息,及时组织学习传达,经常警示可能发生安全性隐患的药品,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避免严重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和药害事件(附件3)。 各单位要增强风险防控和预警能力,对可能发生的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或发现的可疑情况要及时预警、核实、控制和报告,力争做到准确掌握信息,科学分析评价,有效应对处置,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四、严格检查通报,加大考核奖惩 县市监局和县卫计委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依法对各单位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监测工作的单位将依法查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 各单位要全力保障监测工作的经费,对系统审核通过的报告,每例奖励填报人不少于10元,对新的、严重的报告应加倍奖励,对专门负责系统录入的人员应给予适当工作补贴,所需经费由报告人所在单位列支;对完成报告计划数的单位,县市监局将按报告数每例10元划拨监测工作经费,凡未完成报告计划数的,一律不予划拨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