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docx
lj****88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到这已经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直接下载吧~
相关资料
《宋史》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docx
《宋史》卷一百四十八志第一百一《宋史》卷一百四十八志第一百一◎仪卫六○卤簿仪服。卤簿仪服。自汉卤簿,象最在前。晋平吴后,南越献驯象,作大车驾之,以载黄门鼓吹数十人,使越人骑之以试桥梁。宋卤簿,以象居先,设木莲花坐,金蕉盘,紫罗绣幨络脑,当胸、后鞦并设铜铃杏叶,红犛牛尾拂,跋尘。每象,南越军一人跨其上,四人引,并花脚幞头、绯绣窄衣、银带。太宗太平兴国六年,两庄养象所奏,诏以象十于南郊引驾,开宝九年南郊时,其象止在六引前排列。诏卤簿使领其事。旗,皆错采为之,漆竿、鑱首、纛头、锦带腰、火焰脚。白泽、摄提、金鸾、
《宋史》卷一百四十八 志第一百一.docx
《宋史》卷一百四十八志第一百一《宋史》卷一百四十八志第一百一◎仪卫六○卤簿仪服。卤簿仪服。自汉卤簿,象最在前。晋平吴后,南越献驯象,作大车驾之,以载黄门鼓吹数十人,使越人骑之以试桥梁。宋卤簿,以象居先,设木莲花坐,金蕉盘,紫罗绣幨络脑,当胸、后鞦并设铜铃杏叶,红犛牛尾拂,跋尘。每象,南越军一人跨其上,四人引,并花脚幞头、绯绣窄衣、银带。太宗太平兴国六年,两庄养象所奏,诏以象十于南郊引驾,开宝九年南郊时,其象止在六引前排列。诏卤簿使领其事。旗,皆错采为之,漆竿、鑱首、纛头、锦带腰、火焰脚。白泽、摄提、金鸾、
《宋史》卷一百九十五 志第一百四十八.docx
《宋史》卷一百九十五志第一百四十八《宋史》卷一百九十五志第一百四十八◎兵九○训练之制训练之制禁军月奉五百以上,皆日习武技。三百以下,或给役,或习技。其后别募厢兵,亦阅习武技,号教阅厢军。戍川、广者旧不训练,嘉祐以后稍习焉。凡诸日习之法,以鼓声为节,骑兵五习,步兵四习,以其坐作进退非施于两军相当者然。自宋初以来,中外诸军皆用之。明道二年,枢密使王曙言:"天下厢军止给役而未尝习武技,宜取材勇者训肄,升补禁军。"上可其奏。康定元年,帝御便殿阅诸军阵法。议者谓诸军止教坐作进退,虽整肃可观,然临
《宋史》卷一百六十 志第一百一十三.docx
《宋史》卷一百六十志第一百一十三《宋史》卷一百六十志第一百一十三◎选举六(保任考课)保任之制。铨注有格,概拘以法,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择才,故予夺升黜,品式具在,而又责官以保任之。凡改秩迁资,必视举任有无,以为应否;至其职任优殊,则又随事立目,往往特诏公卿、部刺史、牧守长官,即所部所知,扬其才识而任其能否。上自侍从、台谏、馆学,下暨钱谷、兵武之职,时亦以荐举命之,盖不胶于法矣。国初,保任未立限制。建隆三年始诏:"常参官及翰林学士,举堪充幕职、令、录者各一人,条析其实,毋以亲为避。"既而举
《宋史》卷二百一 志第一百五十四.docx
《宋史》卷二百一志第一百五十四《宋史》卷二百一志第一百五十四◎刑法三天下疑狱,谳有不能决,则下两制与大臣若台谏杂议,视其事之大小,无常法,而有司建请论驳者,亦时有焉。端拱初,广安军民安崇绪隶禁兵,诉继母冯与父知逸离,今夺资产与己子。大理当崇绪讼母,罪死。太宗疑之,判大理张佖固执前断,遂下台省杂议。徐铉议曰:"今第明其母冯尝离,即须归宗,否即崇绪准法处死。今详案内不曾离异,其证有四。况不孝之刑,教之大者,宜依刑部、大理寺断。"右仆射李昉等四十三人议曰:"法寺定断为不当。若以五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