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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造成的奶业恐慌,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力措施下,如今已逐渐平和了。然而,令人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却好象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人们的心中,不知何时才会离去。 食品生产,也象其他任何一种商业行为一样,目的是盈利,为了要多赚钱,就会不择手段地追求市场的最大化和产品的与众不同,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但问题是,这种行为的前提必须要合法和不能伤害消费者。对于这点,大家都明白,要让生产企业完全自觉地做到,目前看来还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不然,我国的食品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问题了。 国家对生产企业,有一个专业的监管部门,那就是质监局。产品经过质监检测合格,方能投放市场。问题是,三鹿奶粉也是经检测合格的产品呀。 据了解,质监局在检测奶粉时,只是检测了几项主要指标,并不是全面检测。三鹿奶粉正是没有受到全面检测才导致了三聚氰胺的漏检,从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三鹿事件出后,三鹿所在地的市长被免职,分管的副市长被撤职,国家质监总局局长辞职。这此措施,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事件的重视,决策的正确。 换个角度看,被撤职的副市长和被免职的市长都有点那个,试想,市长、副市长能做到对企业生产和产品质量的了解?能检测吗?绝不可能的。从负领导责任方面讲,后来的二十多家奶制品企业都检查出含有三聚氰胺,那又该由谁来负领导责任呢? 质监局本来是对产品质量负责的责任单位,但他们也可以说,规定检测的,我们都检测了的,没问题呀。现在执行的检测标准上没有规定要对食品进行全面检测,我们是按定做的。 笔者说这些,并不是在替那些被撤免职的头头们说好话,更不是否定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决策。只是想说明这样一种看法:一方面,国家对食品的检测应该全面,而不是只检测几项主要指标;另一方面,对企业、对质监局和各级领导的责任、处理办法,应事先明确规定,最好是形成法律条文,当然处罚一定要重些。要不然的话,食品安全问题将成为我国人民心头永远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