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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集合15篇)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村一份,送___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盖章)___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__鉴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风险: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是潜在的违约风险。如果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下,不会发生这种风险。但是如果当事人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所以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的风险。这是因为,法律虽然规定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但是这些条件都不是足够清楚和不确定,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持有异议的话,那么最终只能由法院决定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一旦法院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那么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2、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出租人或承租人在某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经常会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有没有规定一个明确的违约金数额标准?”这里可以很准确的告诉大家:“没有!”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就是一个原则:“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以实际损失计。”但是,房屋租赁合同解约时,如果没有约定的违约金,如何确定单方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很难准确认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承租人的损失如何认定?承租人要另寻房子租住,花费的时间很难计算,除必要的搬家费等,不管找到还是没找到,都很难准确地认定实际损失数额。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呢?理由上似乎好找一些,可以说“造成房屋空置产生损失”,但是空置几个月的损失是合理的呢?你总不能永远空着不找新的承租人吧?比如前面的案子中原告主张一年半的空置损失,最终法院只支持了四个月的。所以,为了避免这种违约金标准的不确定性和争议,律师建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一定要把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明确在书面合同中。比如明确约定几个月的房租为违约金,或者直接表述按押金的标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这样,一旦发生单方解除的情况,守约方主张违约责任简单方便;而违约方呢?对自己的违约行为的后果也有所预期,可以事先准确判断后果,在是否违约时就会有一个得与失的客观衡量。对双方都有好处。3、如何做到提前解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常碰到因为客观原因承租人或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又不想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我们前面说过,如果在解除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不承担。可是谁能保证协商一致呢?能不能提前就做好这个工作?能!如果事先在合同中采取些变通措施,是可以做到的。比如双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先明确约定,发生何种情况,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须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需要拆迁、承租人工作地方发生重大变化等等,当然,如果有这些情况发生,也应该给另一方保留必要的准备时间才算合理。再比如,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