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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三、术语和定义1、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预算。3、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四、职责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是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的责任部门。2、生产部是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与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执行部门。3、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与管理。五、工作程序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2)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分析;(4)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预防设施的技术分析和评价;(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6)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议;(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论。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下列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3)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4)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查一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设计的依据;(2)建设项目概况;(3)建设项目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理化性质、毒理特征、浓度、强度、分布、接触人数及水平、潜在危害性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险程度分析;(4)职业病防护设置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5)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6)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7)对预评价报告中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8)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9)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10)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5、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较重的建设项目,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6、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4)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文件(复印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8、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