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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普查总结 地名普查总结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地名普查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地名普查总结1根据省厅工作部署,我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从今年5月份开始启动,至xx月底数据汇总,历时半年,涉及市及所辖7个县(市、区),90个乡镇和街道,282个部门、单位。通过内外作业、专家认证、走访座谈,逐级审核把关,共调查、收集地名信息xx个大类、68个子类30058条,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为全面推进扬州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机制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迅速启动地名普查工作,2009年5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明确了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经费保障。2009年6月19日市政府、市地名委员会联合召开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会议,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王玉新亲自与会作动员部署,要求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协调工作,迅速启动地名普查工作。同时,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第二次地名普查的根本目的、具体范围、组织实施、基本方法和相关要求。会议以后,各县(市、区)均成立了地名普查组织领导机构,以政府名义召开动员大会,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规定地名普查具体时限和操作流程。同时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相应建立了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普查工作。宝应县、高邮市不等不靠,率先启动。宝应县常务副县长王友芳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到乡镇督查地名普查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宝应县地名普查工作的开展。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等到扎实推进。(二)组织业务培训,规范操作要求鉴于地名普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系统性较强的工作,第一次地名普查至今已间隔30年,地名发生很大的变化,而此次普查人员基本上从来没有搞过也没有接触过地名普查工作。一方面,我们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支持,在全市地名普查工作会议期间,邀请省厅区划地名处原副处长薛光到扬州授课,具体指导地名普查和数据录入工作。会后市地名办组织全市地名工作者和地名普查联络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培训人员通过培训了解地名、认识地名、熟悉地名,准确把握地名普查的基本工作方法和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普查成果准确无误、符合规范。随后,各辖县(市、区)也都相继组织了专门的`地名普查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480人次参加了培训,培养了一批地名普查骨干,提高了全市地名普查的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市地名办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振祥多次带领地名办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实地指导,了解普查情况,掌握普查进度,对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了地名普查的深入开展。同时,我们采取典型引路的办法,以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8月中旬,市民政局在宝应县民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汇报座谈会,认真分析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地名普查中出现的难题,指导各地做到规范运作,做到全市统一普查口径,统一普查表式,统一普查要求,力求地名普查规范、便于操作。(三)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这次地名普查采取自下而上、以块为主、条块配合、逐级审核上报的方法进行,工作涉及面广、信息量大,仅靠民政部门难以完成。我们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工作思路,加强部门配合,强化责任意识,根据职能划分,明确宣传、财政、水利、建设、交通、人事等24部门和镇(街道)、村(居)委会各自职责分工。民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沟通,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和分解目标任务。市水利局专门下发通知对本系统地名普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从专业角度对水系地名普查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市建设局、交通局对358条主要公路、车站、港口、码头进行清理、核实、登记,并就相关交叉登记内容进行了积极的协调;市编制办完成了252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普查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地名普查工作的整体推进。为加强地名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研究解决难题,达到资源共享、密切协作的目的。市地名委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要求地名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相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并确定1名干部作为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向地名办公室提供本单位有关地名普查的信息资料,对需要请示的问题,由地名办公室协调解决。市地名办公室先后3次召开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