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6
2/6
3/6
4/6
5/6
6/6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高级人才聘用(兼职)合同 [编号:2013号] 年月日制 第页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营业执照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是授权人签订,需授权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注册地址(或)住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箱: 乙方: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邮箱: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银行帐(卡)号: 第二条聘用内容 因甲方发展需要,需聘用级专业建造师,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兼职,在乙方的配合下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条款如下: (一)自注册成功之日起(以建设网公告日开始算起),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年。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聘用期间,乙方仅授权甲方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进行甲方企业的资质升级或资质年检活动。甲方免费为乙方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二)合同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在未经乙方授权并以书面方式确认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证书、印章和个人资料包括以乙方的名义参与任何形式的投标活动、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分转包等活动。未经乙方授权并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甲方擅自以乙方证书、印章(包括利用乙方名义)进行投标、施工、监理等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行政处罚、纠纷和诉讼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也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民事和刑事责任。 (三)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相关费用。乙方凭相关票据向甲方报销差旅及食宿费用。乙方如报考其他相关专业考试,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相关报名及注册等相关手续,如果其他通过的考试需注册在甲方,相关事宜需另行签订协议。 (四)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确保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等有关资料完好无损。乙方提供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就位、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作其他用途;否则,由此出现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在注册申请受理后,甲方应立即归还乙方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原件。乙方的执业印章,甲方应在注册成功后()及时归还乙方,如不归还,则甲方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撤销注册,终止合同,预付款及已经支付的聘用工资不予退还。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应于之前向甲方提供有关资质申报及注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所需资料如下: 1、执业资格证书 2、职称证(有□无□) 3、毕业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一寸彩照5张或电子版。 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级建造师专业注册证书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注册、使用。 (二)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如甲方需要乙方到甲方所在地配合检查或协助甲方考取B证时,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报销交通费(限广东省内)、食宿费等相关费用,并给予元/天的补助,(若公司聘用建造师补助高于此标准,按高标准执行)。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无偿的提供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因乙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原因,造成甲方资质年检未通过、资质降级或资质吊销等情况,乙方应退还当年聘用工资。 (三)甲方在申请注册期间,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注册,以便顺利注册成功。 (四)履约期内,如乙方需取回证书暂用(不得进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约定期限内归还。若证书正在使用,则需等甲方使用完毕后方能暂时领用。 第五条聘用工资及支付方式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聘用工资(税后)。在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中所列的相关注册材料后,甲方应支付预付聘用工资人民币(大写:元整)给乙方。甲方在确认乙方证书注册成功后(以粤建网站公示为准)的天内,应将剩余的聘用工资,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注册不成功,乙方需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预付款。如因甲方原因注册不成功,乙方不退还甲方支付预付款。如因发生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不能完成注册,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的预付款(甲方应提出真实有效文件予以证实)。 第六条证书的保管 完成注册后,乙方同意将《级建造师专业注册证书》交由甲方管理,甲方应妥善加以保管。执业印章由乙方亲自保管。 第七条解聘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当年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