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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卷,第3期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Vol.35,No.3,pp39-44 2014年6月ChineseJournalofAgriculturalResourcesandRegionalPlanningJune,2014  doi:10.7621/cjarrp.1005-9121.20140307 ·理论探讨· 天津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收入问题探讨* 宋建辉※,李瑾,孙国兴 (天津市农村经济与区划研究所,天津300192) 摘要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使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城市国有土地,相应带来农民收入来源和收入方式的 重大变化。该文在对天津周边区县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收入状况实地调研基础上,运用系统综合分析法 分别从收入来源、收入额和支出结构、支出额对农民失地前后总体收支变化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结果表 明:过去几年,天津周边区县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年收入额确有提升,但远低于其支出额增长幅度,且 收入增长具有暂时性和低端性特征。进一步分析发现:征地制度不合理、社会保障水平偏低、知识技能缺 陷和不完善的就业服务政策,导致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且难以持续。故未来政府应通过制 度调整优化努力增加征地补偿性收入、提高社会保障性收入、提升就业工资性收入、拓展多样化财产性收 入等措施促进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收入更快增长,保障他们生活可持续。 关键词天津失地农民收入城市化征地补偿就业 1引言 进入21世纪以来,天津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截至2011年底,全市以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计算 的城市化率达到80.5%(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位居全国各省市前列。城市化的 快速推进使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城市国有土地。仅以耕地为例,全市同期耕地保有量仅剩39.65万hm2 (天津统计年鉴,2012)较10年前减少2.78万hm2。农地非农化直接导致农民收入来源和收入方式的变 化,以前从土地上获得的实物产出直接被有限的补偿款替代。诸多实证调查显示,货币补偿只是解决了失 地农民的眼前利益,最终结果上无法恢复他们在失地以前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关于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学术界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研究:一是征地补偿。现有研究主要 集中于补偿安置模式选择、补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善补偿安置的建议等几方面[1]。如吴次芳等 (2003)认为,我国土地征用补偿应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相当补偿为原则,提高征地补偿和安置标准, 一次性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2]。二是就业安置。理论界普遍从就业特点、就业问题、促进就业措施等方 面进行了分析,如在失地农民就业中呈现出“4050群体就业难”的特点[3],而就业率不高、就业后常失 业[4]则为其就业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三是社会保障。杨盛海等(2004)指出政府或社会保障部门应该建 立面向失地农民的特殊社会保障,按照不同年龄,设立教育、养老、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多种保障,凭 身份证和失地证明予以办理[5]。卢海元(2003)则建议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思路和要求实施社会保险 安置与其他安置形式结合起来的综合安置[6]。此外,相关学者还从失地农民权益受损及保护、市民化、 社会适应性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总体而言,以上研究或多或少涉及失地农民的收入与生计问题,但大部分 研究仍缺乏从系统性和持续发展角度探讨城市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收入问题。而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要 求其收入保障能够得到长期的政策支持与维护,其生存的物质条件与物质基础能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 步。基于此,该文以天津市为例,通过对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失地前后总体收支变化、影响收入深层原因的 收稿日期:2014-02-01宋建辉为助理研究员、通讯作者李瑾为研究员、所长孙国兴为研究员、副所长 *基金项目: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天津城市化进程中提高失地农民收入水平对策研究(TJYY11-1-002)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40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4年 现实考察,力求探寻促进收入持续提高的可行路径。 2农民失地前后总体收支变化 为强化对天津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总体收支变化情况的理解与认识,课题组于2012年9月分别对 市区周边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塘沽、武清等12个区县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在保证抽样相对科学 前提下,选取各区县代表性乡镇,并深入农民居住社区进行了结构式抽样调查或深度访谈,以求获得更为 全面的信息资料。调研涉及14个乡镇、46个村庄,累计获取113份有效问卷。 2.1农民失地前后收入情况 就收入来源而言,由表1可知,农业经营收入始终是农民家庭收入的基本来源。失地前,分别有 66.4%和32.7%的农民将粮食作物收入和经济作物收入作为家庭收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