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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商品住房(杏北锦园居住区) 购房手册(第二轮)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门市住宅建设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五月 特别提醒 1、签订购房合同前请慎重考虑,本购房合同将向房产交易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合同签订后原则上不办理退购。 2、购房时选择分期付款的,应确保在合同签订后120日内缴清所有房款,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3、需申请按揭贷款的,请事先向“厦门建设银行城建支行”或“兴业银行厦门分行”了解按揭贷款需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供的材料,充分了解个人征信记录,确保能得到贷款支持,确保能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完成贷款发放。 限价商品住房(杏北锦园居住区)购房手册(第二轮) 市住宅办定于5月安排取得购房资格的首批限价商品住房(杏北锦园居住区)申请人办理选房、购房手续。本批次采取选房、购房分别办理的方式,先集中选房后办理购房手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购房人情况 市建设与管理局根据我市限价商品房相关管理规定,按房源数量,对申请人顺序号为1112号至1548号共415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确认购房资格,现根据取得购房资格申请人的申请人顺序号排定选房、购房顺序和选房、购房时间安排。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房源情况 杏北锦园居住区限价商品住房共1092套,第二轮可选房源为415套,其中一房型19套(建筑面积55.17-69.02平方米)、二房型201套(77.27-94.62平方米)、三房型195套(98.6-129.84平米)。所有房源分布在小区14栋楼,门牌号分别为:锦和里2号,锦和里3、4、5号,锦和里7号,锦和里11号,锦和里18、19、20号,锦和里23、24号,锦和里26、27号,锦和里28、29、30号,锦和里31、32号,锦和里33号,锦和里36、37号,锦和里38号,锦和里39、40号,锦和里41号。具体详见房源清单。 购房价格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杏北锦园居住区限价商品住房配售方案的批复》(厦府[2011]201),杏北锦园居住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每平方米5000元,并按房屋楼层、朝向制定每套住房具体销售价格,最高价每平方米5860元,最低价每平方米4200元。具体每套住房价格详见房源清单。 另,锦和里2号、7号的房屋已带室内装修或已居住使用过;锦和里3号、4号、5号、18号、19号、20号、23号、24号、26号、27号部分房屋配备太阳能。上述带装修及太阳能的住房未加价销售,房屋保修责任单位也不对此承担保修义务。所有住房均按现状销售和交房。 选房 选房时间:5月15、16、17日共三天。每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段,上午时段8:30开始,下午时段2:30开始。 选房规则: 1、依次按意愿选房。采用按申请人顺序号号码由小到大依次选房,申请人可在剩余房源中按意愿直接选房,不限楼栋、不限房型。选定后领取房号单。 2、叫号选房。选房为分时段集中选房,申请人按排定的选房时段到场参加选房。选房现场依顺序依次叫号选房。叫号三次未响应的,予以跳过;已跳过的申请人可插队随到随选,也可在下一时段随到随选。 3、购房资格放弃。未在选房截止时间前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购房资格。 4、选房人。选房由申请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购房通知书到场选房。申请人不能到场的,可由共同申请人(未成年人除外)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场选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无法到场选房的,可事先到住宅办(建设大厦14楼)办理委托选房登记,选房时由被委托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及购房通知书到场选房。 看房 市住宅办安排申请人于5月12、13日现场看房,看房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届时将开放部分配售房屋供申请人看房。 杏北锦园居住区位于集美集灌路北侧,请看房的申请人在指定时间自行前往,现场有工作人员接待引导。 购房手续办理 1、办理时间。购房手续办理时间:5月21-28日的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未在房号单有效期内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放弃购房资格。 2、办理程序。凭房号单缴交首付款--开具首付款发票--签订购房合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3、购房人。限价商品房申请人为购房人,本限价商品房不支持在购房合同上增加或变更购房人。 4、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房号单到场签订购房合同。 委托签订购房合同的,应出具经公证的签订购房合同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房号单到场签订购房合同;需办理按揭贷款的,应按贷款银行所要求的格式办理委托书。 5、刷卡缴款。办理现场不接受现金缴付。申请人应事先将应缴款项存入本人的建行储蓄卡或兴业银行储蓄卡,并在现场刷卡缴交房款。 6、首付款。分期付款的,首付款不少于总房款的30%,余款应在120日以内缴付。 7、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申请人可提取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