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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2013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时间:2012-9-29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艺术创作、表演、研究、教学、管理及推广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脱产学习,学制三年。 四、招生学科专业 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管理、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戏剧与影视学(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 五、招生计划 (一)教育部尚未下达2013年招生计划,请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二)我院每个专业方向的招生总数上限,为本专业方向的导师数×3,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不超过3名。 六、报名日期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YPERLINK"http://yz.chsi.cn/"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考试科目及代码 音乐与舞蹈学1302;戏剧与影视学1303;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 业务课一711;业务课二511 (4)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上一年在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被查出作弊的考生,取消本年度报名资格。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天津音乐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所有考生均须到天津音乐学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将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生资格审查 按有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