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4
2/4
3/4
4/4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化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科学研究工作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从承担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科研活动、科研组织管理等方面对部门及个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部门和个人。各部门及我院专任教师和评有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管理人员,均应参与科研工作,承担科研任务,完成科研工作量。 第四条根据质量和数量相结合的原则,科研工作量的考核采用积分制。以积分作为考核部门和个人科研情况及发放科研奖励的依据。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分为基本科研工作量和实际科研工作量。基本科研工作量规定了年度内应完成科研成果的最低限额;实际科研工作量是指其年度内实际完成的科研成果。实际科研工作量减去基本科研工作量后的正数余额便是其超额科研工作量,负数余额则是其未完成科研工作量。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的标准和计算 第六条基本科研工作量。根据我院实际和发展规划,暂确定部门和个人基本科研工作量标准: 1.专任教师的基本科研工作量:教授30分,副教授18分,讲师14分,助教10分。 2.评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双肩挑”教学行政人员的基本科研工作量:教授15分,副教授9分,讲师7分,助教5分。普通行政人员不要求基本工作量。 3.系(处室)、校区基本科研工作量:部门所属教师的基本科研工作量总分为系(处室)、校区基本科研工作量。部门基本科研工作量=30×教授人数+18×副教授人数+14×讲师人数+10×助教人数(“双肩挑”教学行政人员基本科研工作量按上述方法计算)。 第七条实际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个人实际科研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G=A+B+C+D+E 部门实际科研工作量计算公式为: X=∑系(处室)、校区教师实际科研工作量+F 其中:G个人实际科研工作量积分; X部门实际科研工作量积分 A承担科研项目分(参见第八条); B科研成果分(参见第九条); C获奖科研成果分(参见第十条); D科研活动参与分(参见第十一条); E其他活动分(参见第十二条); F科研组织管理分(参见第十三条)。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分值及有关系数 第八条承担科研项目(A) 包括科研课题、精品课程、精品专业建设等(科研课题以下1—3项可重复计分)。 1.获准立项项目:获准项目基本分,国家级40分/项;省部级30分/项;市院级20分/项,院级15分/项。 2.完成年度阶段目标:经阶段验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阶段任务,并通过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国家级40分/项;省部级(含省科技厅、教育厅)30分/项;市级20分;院级15分/项。 3.完成项目:通过成果鉴定,国家级80分/项;省部级(含省科技厅、教育厅)60分/项;市级40分;院级30分/项。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获准项目研究任务的,暂不计算工作量,待通过成果鉴定后再计分。 4.合作项目:多人合作科研项目,计算个人科研工作得分时,以项目总分乘以多人合作工作量分配比例。一般情况是具体负责人占总工作量的30%(负责人可同时担任主研),主研人员占剩余工作量的70%,参研人员占剩余工作量的30%;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科研工作量分配方案也可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将结果提交科研室备案。项目若是与外单位合作完成,或以个人名义参加校外纵向或横向科技项目工作并作为项目组正式成员、署名单位为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者,须出具相关证明,按上述科研工作量分配方法计分。 第九条科研成果(成果的作者单位须注明成都职业技术学院)(B) 包括公开出版或在一定范围内交流使用的学术著作、教材、讲义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成果。多人合作著作、论文等,第一作者占总工作量的60%,其余作者按40%分摊计算工作量。 1.学术著作类:正式出版的有ISBN书号的学术专著3分/万字;正式出版的有ISBN书号的译著1.5分/万字。 2.教材教辅类:编写国家公开发行的有ISBN书号的教材及其他出版物2分/万字;编写地区、行业内部使用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籍1.5分/万字;编写学院内部使用的教材、讲义,经教务处认定、学院审核后,根据质量和内容的多少,每部科研工作量计5分——10分。如系多人合作,科研工作量按比例分配,主编(审)占25%(参编内容另计),副主编(审)占15%(参编内容另计),参编占60%(根据参编内容字数比例计算科研工作量)。 3.论文类: (1)在国内权威核心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参见校园网科研室网页〉各学科前三种、综合类前十种)发表一篇论文,计40分;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计20分;发表一篇译文或综述论文,计10分;增刊以30%计。 (2)在国内非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计10分;发表一篇译文或综述论文,计5分;增刊以30%计。 (3)论文被转载、文摘:被《新华文摘》全文刊载,增记30分,上封面要目,再增记20分;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