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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的假设干规定 为了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学科竞赛,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标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规定。 竞赛目的 学院组织学科竞赛是为了加强第二课堂活动,构建大学生实践创新平台,营造和丰富校园科技文化气氛,多方面、多途径拓展大学生的综合知识,培养大学生自主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实践动手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竞赛组织管理和参赛水平,造就21世纪“知识、能力、素质〞三者协调开展的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创造型人才。 竞赛工程认定 竞赛工程是学院现有和今后将推出的院级及院级以上的学科竞赛。学院组织和认定的学科竞赛有: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计算机技能竞赛、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创业方案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大学生工程训练技能大赛、大学生多媒体作品竞赛、大学生演讲比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等。 由国家教育部高教司认定的各类学科竞赛,学院将认同并根据实际情况组队参赛。由国家其它行政部门和学会〔协会〕组织的各类竞赛,学院将根据竞赛的性质、层次和规模等酌情认定。凡被学院认定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对获得一定等级奖以上的学生可享受学院规定的学科竞赛奖励政策。 今后需要新增院级及院级以上学科竞赛工程或学院主办的学科竞赛工程要提升为院级学科竞赛,需向学院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获得认定批准后可列入院级竞赛工程,并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实施。 参赛组织管理 1.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具有参加学科竞赛的资格,参赛形式根据竞赛规程要求,组队〔一般为3人〕或个人参赛,学院鼓励学生跨院系组队参赛。 2.院级学科竞赛由教务处宏观管理,制定竞赛规程和确定竞赛规模;协调与竞赛相关校内外单位的联系;负责院级学科竞赛命题、评审等工作;筹措竞赛所需经费及奖励等工作。 3.院级以上学科竞赛由国家或省部级等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主办,由教务处或学院组队参赛;院级学科竞赛由教务处主办,由相关系部负责承办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院级学科竞赛由学院负责竞赛的相关事项。 院级学科竞赛承办单位为: 数学建模竞赛由根底部承办; 电子设计竞赛由电子信息系、实验中心承办; 工程训练竞赛由实验中心基地承办; 大学生计算机技能竞赛由计算机系承办; 演讲比赛由人文社科系承办; 英语演讲竞赛由根底部承办; 创业方案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由院团委和教务处等部门共同主办,学生相关科技协会等承办; 其它等竞赛由相应系部承办。 承办院级学科竞赛的系部负责学科竞赛总体工作,学院和竞赛基地需提供竞赛所需的仪器设备、相关材料和场地。学院学生处学生科和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共同负责竞赛的宣传、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学院建立的院级学科竞赛基地负责竞赛相关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竞赛规程制定、宣传、报名、学术活动和评审等。 4.凡学科竞赛需要指导教师指导的,参赛学生所在系部应指派指导教师具体负责竞赛指导工作,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给予参赛学生竞赛前的辅导和强化训练,以及参赛时的生活和平安等工作。 竞赛经费 学院欢送企业或事业单位等为竞赛提供一定额度的赞助经费,提供赞助的企业或单位由竞赛主办单位同意,可获竞赛的冠名权等。 学院将加大学科竞赛经费的投入,以确保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鼓励各承办单位多方筹措学科竞赛经费。 经学院认定的学科竞赛工程,对于参加院级以上〔省、全国、国际〕的学科竞赛工程报名费、差旅费、材料消消耗、元器件费和参赛学生及有关工作人员的餐费由学院给予适当的补助。 对于参加院级学科竞赛,如有制作实物〔模型〕的竞赛工程,学院将酌情给予适当的材料费补贴,其它所需经费原那么上由系部或学生自行解决。 竞赛奖励 1.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除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奖金和证书外,将按照学院本科培养方案规定,获取相应第二课堂学分; 2.学院对参赛获奖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经费见附表; 3.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可作为其评奖评优的依据之一,并给予一定的加分; 4.对学科竞赛的指导教师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等学院将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 竞赛异议和申诉期 学院设立院级学科竞赛异议期制度,异议工作由教务处实验中心负责受理,具体由各学科竞赛评委或专家负责复议和解释。异议期自获奖名单公布之日起的一周内,任何对竞赛有异议的部门或个人都可以提出申诉,申诉报告必须以正式的书面形式提交,由异议人签名。学院受理后对异议事项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通告相关单位或个人。 本规定自2021年3月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表: 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获奖等级奖励标准参赛学生指导教师国家特等奖3000元/队1500元/队国家一等奖1500元/队800元/队省特等奖600元/队500元/队国家二等奖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