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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章程 (2009年11月21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研究会,英文名称:SocietyofChinaUniversityJournalsinNaturalSciences,缩写:CUJS。 第二条本团体是高等学校主办或承办的科技期刊编辑部(室)和科技期刊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发扬开拓、求实、协作、奉献精神,团结高校科技期刊工作者,开展学术研究,做好高校科技期刊编辑出版工作,推动高校科技期刊事业发展,为繁荣我国的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新外大街19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并贯彻有关科技、出版的政策、法规和国家标准; (二)开展学术研究和讨论; (三)组织年会、专题研讨会、报告会等学术交流活动;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有关的书刊资料; (五)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培训科技期刊工作者; (六)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优秀科技期刊、优秀编辑工作者和优秀编辑学论著等评比与表彰活动; (七)开展对外学术交流,组织考察活动,建立与国外同行间的友好联系与合作关系; (八)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完成政府部门委托办理的任务; (十)举办旨在为会员服务的各种非营利性的业务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高等学校主办或承办的科技期刊编辑部(室),可申请成为本团体单位会员; (五)单位会员所属的科技期刊工作人员,包括专职、兼职的编辑和编务等,可申请成为本团体个人会员。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本团体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