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3
2/3
3/3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老洼地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加强矿领导深入现场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载体 在矿井口和调度室等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二、公示对象 矿长、主管安全、生产、机电和技术管理及其他矿级副职等矿井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 三、公示内容 1、矿井制订的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包括下井班数和点次; 2、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3、每月对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的考核结果,以及与考核结果相关的奖惩情况; 五、公示要求 1、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必须符合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详细制定下井班次和下井点次。 2、公示工作必须由矿井安监人员对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认真统计,与调度室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核对,经矿井纪委、组干、安监科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3、在矿领导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带班记录后,矿调度室负责及时对调度公示栏进行填写;群监站负责及时对井口公示栏进行填写。 4、公示栏填写内容必须确保真实性,填写人员必须认真核实,严禁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 5、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群众及社会各界媒体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不实,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检举。 六、本制度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 老洼地煤矿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