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6
2/6
3/6
4/6
5/6
6/6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种类 1、仲裁协议的概念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一致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意思表示。 它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也是仲裁员或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依据。它是一种合意的产物,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订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 2、仲裁协议的种类 除有的国家,如美国并不否认仲裁协议可以口头形式存在以外,绝大多数国家的仲裁立法和实践以及国际条约都不承认所谓的“君子协定”,明确规定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存在。在书面形式中,仲裁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仲裁条款(arbitrationclause),主要是在争议发生之前,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所订立的将有关合同争议交付仲裁的条款。这是目前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普遍采用的一种形式。常设仲裁机构一般都拟定有自己的示范仲裁条款,推荐给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采用。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0年)第3条就规定:"仲裁协议系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明的仲裁条款,......。"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示范仲裁条款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先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协议书(arbitrationagreementorsubmissionagreement),是指双方当事人为将来某项争议交付仲裁而订立的专门协议,这种协议独立于合同,一般是在争议发生之后才达成的。在国际上也有不将上述两种类型加以区分的,统称为仲裁协议。 仲裁特别约定,即为双方当事人在往来信函,如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中,同意交付仲裁的意思表示等,是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付仲裁的特别约定。 (二)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的形式固然重要,而仲裁协议的主要问题则是其内容问题。对于仲裁协议的内容,国际上没有统一的要求。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具体明确的,以便在需要提交仲裁时,有遵循的依据,而不致于引起争议。除此之外,各国有关仲裁的立法和各常设仲裁机构的规则,都在原则上承认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商定仲裁协议的的内容,但同时也都在不同的程度上对之进行限制。如仲裁协议的内容不得违法一国公共秩序,不准许把一国法律规定不属于仲裁管辖的事项提交仲裁,不得在协议中规定将已提交仲裁的案件再向法院起诉等。因此,仲裁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仲裁地国家和其他有关国家的禁止性和强制性的规定。 仲裁协议的内容,无论是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争议发生后提交仲裁的协议,其内容应包括:提请仲裁的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程序规则以及仲裁裁决的效力,有的还包括仲裁员人数及指定方法、仲裁适用的法律、仲裁费用的承担以及仲裁使用的语言等。 仲裁事项。即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事项必须订得概括而且明确,不可遗漏。如果仲裁事项有遗漏,日后发生的争议超出了范围,则仲裁庭也无权审理。 仲裁地点和仲裁机构。一般地说,在哪个国家仲裁,往往就要适用那个国家的仲裁程序法规;如果当事人对适用的实体法未作约定的话,则仲裁庭将根据仲裁所在地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将对仲裁结果产生影响。如果约定临时仲裁庭仲裁,则应订明组成仲裁庭的人数及如何指定,亦即采用什么程序审理等;如果约定在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则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 仲裁程序。主要是规定进行仲裁的程序和手续,包括如何提出申请、如何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如何审理、如何做出裁决,以及如何收取仲裁费用等等。 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应订明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也有国家规定经仲裁作出裁决以后,如败诉方起诉,法院仍可以受理,前提是当事人在仲裁条款中未明确排除法院干预。 仲裁与诉讼相比较,有六大特点: (1)自愿性。提交仲裁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仲裁,选择哪个仲裁机构,仲裁什么事项,选择仲裁员等。 (2)公正性。仲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当事人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仲裁依法独立进行,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员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道德素质,保证裁决的公正公平。 (3)及时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一旦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程序比较灵活、简便,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程序,避免繁琐环节,及时解决争议。 (4)经济性。仲裁可以及时地解决争议,减少当事人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消耗,从而节省费用。 (5)保密性。仲裁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商业信誉。 (6)强制性。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对仲裁裁决应当履行,否则权利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