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1/9
2/9
3/9
4/9
5/9
6/9
7/9
8/9
9/9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最新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全文 最新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 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最新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 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 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五万千瓦及以上的 大、中型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 本规定所称大坝,是指包括横跨河床和水库周围垭口的所有永久 性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输水和过船建筑物的挡水结构以及这些 建筑物与结构的地基、近坝库岸、边坡和附属设施。 第四条电力企业是大坝运行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大坝运行安全组织体系和应急工作机 制,加强大坝运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负责大坝运行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大坝运 行安全监督管理。 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负责大坝运行 安全技术监督管理服务,为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开展大坝运行安 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运行管理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保证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泄洪消能和防护设 施、应急电源等安全设施与大坝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投入运行。 大坝蓄水验收和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前应当分别经过蓄水安全鉴定 和竣工安全鉴定。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大坝安全检查、运行维护与除险加固等 工作,保证大坝主体结构完好,大坝安全设施运行可靠。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大坝安全监测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时 整理分析监测成果,监控大坝运行安全状态,并且按照要求向大坝中 心报送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对坝高一百米以上的大坝、库容一亿立方 米以上的大坝和病险坝,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 并且接受大坝中心的监督。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当对大坝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每年汛期及汛前、汛后,枯水期、冰冻期,遭遇大洪水、发生有 感地震或者极端气象等特殊情况,电力企业应当对大坝进行详细检查。 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发现的大坝缺陷和隐患。 第十条电力企业应当每年年底开展大坝安全年度详查,总结本年 度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整编分析大坝监测资料,分析水库、水工建筑 物、闸门及启闭机、监测系统和应急电源的运行情况,提出大坝安全 年度详查报告并且报送大坝中心。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水电站防洪度汛工作。 水库调度和发电运行应当以确保大坝运行安全为前提,严格遵循 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水库运用与电站运行调度规程。汛期水库 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库容的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挥。 汛期发生影响正常泄洪的情况时,电力企业应当及时处置并且报 告大坝中心。 第十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大坝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大坝安 全应急预案,建立与地方政府、相关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 遇有超标准洪水、地震、地质灾害、大体积漂浮物等险情,电力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启动大坝安全应急机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大坝安 全,并且报告派出机构和大坝中心。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擅自改变或者调整水电站原批准的 功能。任何改变或者调整水电站功能的方案,应当依法报有关项目核 准(或者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水电站进行工程改造或者扩建,应当依法报有关项目核 准(或者审批)部门批准。 大坝枢纽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大坝安全影响专项论证并且经过大坝安全技术监督单位评审。 第十五条工程降低等别以及大坝退役(包括大坝报废、拆除或者拆 除重建)应当充分论证,经过有关项目核准(或者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 以实施。 第十六条电力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大坝安全专业 知识和管理能力,定期培训。 从事大坝运行安全监测、维护及闸门启闭操作的作业人员应当经 过相关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大坝 建设工程档案、运行维护资料及相应原始记录。 第十八条电力企业委托大坝运行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单位承担大坝 运行安全分析、监测、测试、检验、检查、维护等具体工作的,大坝 运行安全责任仍由委托方承担。 国家对专业技术服务有资质要求的,承担技术服务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