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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场改革后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r——以含山县太湖山林 场为例 郭家奇 【摘要】含山县太湖山林场于2017年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先期编制的森林经营方 案不能适应改革后的林场发展总体要求,必须按照改革对国有林场的功能定位重新 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森林经营方案重新编制中应针对林场经营中存在的森林资源质 量不高、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森林景观及旅游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在森林资 源二类调查方法基础上,合理制定森林经营方针、目标及本经理期工作重点,努力提 高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森林经营方案各项措施在实际生产中 的执行运用. 【期刊名称】《安徽林业科技》 【年(卷),期】2018(044)002 【总页数】3页(P33-35) 【关键词】森林经营方案;二类调查;方针;目标 【作者】郭家奇 【作者单位】含山县太湖山林场,安徽马鞍山2381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750 截至2017年底,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如期完成,改革目标初步实现,全省国 有林场由原来的141个整合为100个,其中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97份,公益性 企业3个。改革后的林场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性公益建设和生态 修复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为 此,改革前各国有林场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已不能适应改革后林场发展的需求,必 须重新编制。本文以含山县太湖山林场为例,对编制新的森林经营方案提出对策。 1林场现状 含山县太湖山林场建于20世纪五十年代末,根据中央、省、市、县国有林场改革 精神,林场于2017年完成改革。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人。林 场于1992年被原国家林业部批准为安徽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改革后在管理体制 上林场与森林公园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截至2017年,林场森林资源总 经营面积1743.1hm2,其中林地面积1739.3hm2,占林场总经营面积的 99.9%;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1578.3hm2,占林地面积的90.7%;森林覆盖率 90.7%;林分蓄积量82479.3m3;公益林面积1598.9hm2,其中国家级公益 林1552.3hm2,省级公益林46.6hm2。按龄组划分,幼龄林面积50.4hm2, 蓄积量368.8m3;中龄林面积64.0hm2,蓄积量4728.6m3;近熟林面积 24.2hm2,蓄积量1816.7m3;成熟林面积14.5hm2,蓄积量1092.8m3; 无过熟林。 基础设施方面:林场经营范围内道路总里程56km,其中省道、县道16km,未 纳入地方公路网规划的林区道路40km。饮用水目前为井水,水质不达标。场部 通电、通电话。职工住房危旧房改造项目全部完成。现有护林点15个,房屋建筑 面积750m2,其中危旧房面积600m2。 森林资源经营开展及资源利用方面:林场木材生产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逐 年增长,至2002年生态公益林划定,大大减少了木材的采伐。在森林经营方面, 一是紧抓国家实施的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开展森林抚育工作,累计实现中央财 政森林抚育2000hm2;二是加快低产低效林分改造,累计实现低产低效林分改 造100hm2;三是全力除治松材线虫病感病树木,累计除治面积达60hm2;四 是利用自身优势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公园年接待旅游人数15万人次,实现年旅游 收入120万元。 2林场现有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 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 省林业厅《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林场于 2014年编制了森林经营方案(2015-2024年)。2015~2017年,林场森林经营 中采伐、抚育、造林、基础设施改造等各项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实际占森林经营方案 计划的20%,主要原因有:一是林场对按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森林经营意识不强, 随意性较大;二是国有林场改革对国有林场的功能定位影响了森林经营方案的执行; 三是先期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成果较粗糙,在具体落实森林经营时部分施工作业小 班与现状不符;四是林场资金不足,影响了森林经营方案中安排的各项经营措施的 实施。 3改革后国家对国有林场经营要求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发布后,国有林场的主 要功能和定位发生了根本变化,发展模式由原先的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建 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国家和 安徽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明确各地要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提出按照森林经营方案 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