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建筑物和住宅区名称通名的标准.doc
kp****93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相关资料
各种建筑物和住宅区名称通名的标准.doc
各种建筑物和住宅区名称通名的标准1.新村、小区:指集中的相对独立的住宅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小学等)的住宅区,可用“新村”、“小区”作通名。2.花园:特指多草地和人工景点的住宅区。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绿化和休闲地面积占总面积40%以上,其中成片而含有景点的绿地面积不得少于4000平方米,具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环境优雅的大型居民区。3.园、苑等:指住宅小区。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总
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docx
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建街道、住宅区、大型建筑物日益增多。与此同时,新的城市建筑物名称也大量涌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更名、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除应遵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外,使用以
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docx
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更名、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除应遵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外,使用以下通名的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大厦:指大城市(市区非农人口在50万以上),高度20层以上,或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中、小城市(市区非农人口在50万以下),高度15层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高层或大型楼宇
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docx
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建街道、住宅区、大型建筑物日益增多。与此同时,新的城市建筑物名称也大量涌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更名、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除应遵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外,使用以下通名的应符合下列规定:(一)
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docx
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建街道、住宅区、大型建筑物日益增多。与此同时,新的城市建筑物名称也大量涌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的管理,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更名、使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除应遵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外,使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