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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区研字〔2013〕3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组织参加绍兴市基础教育微课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动我区教师专业水平的发展和教学能力的提升,进一步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决定组织参加绍兴市基础教育微课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区基础教育(幼儿园、小学、初中)学段的教师开发的微课程。 二、微课程内容及要求 详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微课征集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3〕62号)文件精神。 三、微课程视频制作要求 详见《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微课征集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3〕62号)文件中的附件4《基础教育微课视频制作技术要求》。 四、其他事项 (一)选拔推荐 1.本次参加微课征集活动的作品,城区中心校、乡镇中心校(含下属完小)、初中每校选送的微课程作品不超过5个;直属完小每校选送的微课程作品不超过3个。 作品以校为单位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越城区教育局教研室。 2.本次评比将在区级评比的基础上遴选部分优秀参加上一级评比,市级优秀微课程作品将在绍兴视频云平台上发布。 (二)声明事项 1.参加本次活动的微课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则一律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作品中引用他人的音乐、图片、视频及其他资源,请在申报时予以详细文字说明,注明出处及来源。不作说明的视为原创,有关法律责任自负。 2.作者在同意授权主办方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的前提下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享有作品的著作权。 (三)报送及联系方式 1.请各校报送微课作品时一并提交《基础教育微课作品征集申报表》和《基础教育微课作品征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要求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各1份)。 2.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越城区教育局教研室,绍兴市上大路248号;联系人:夏勇(85144953);邮箱地址:88801618@163.com。 附件:《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微课征集活动的通知》 越城区教育局教研室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