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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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
中国.四川.南充摘录人:刘燚摘录日期:2009-12-3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学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分别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
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
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章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任期二至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兼)。委员会成员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副教授以上教师中挑选。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定后,报主管部门备案。第三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院设分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分委员会设正、副主席各一人,部分
西华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doc
西华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西华教字[2009]18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一条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4、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且取得规定的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第
江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pdf
江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9年2月修订)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第一条学士学位授予的学科范围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第二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2.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docx
窗体顶端内蒙古大学有关一般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3-03-18文字:摄影:内蒙古大学一般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条为做好一般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行措施》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学校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第三条凡遵纪遵法、品德良好,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细则向学校提出学士学位申请。第四条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