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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范文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 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 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 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 公约的总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欢迎大家参考!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 及临床教学的重要方法,为保证我院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程序化、制 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病例选择:疑难病例一般是指一周内未能确诊或至十五天内治 疗困难或疗效不佳的患者,需组织疑难病例讨论。七天内未能确诊的 疑难病例应组织科内讨论,十五天内不能确诊或治疗困难或疗效不佳 的患者,须组织院内会诊讨论,紧急情况即刻组织会诊讨论,非紧急 的,在四十八小时内组织会诊讨论。 3.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主任,决定讨论范围和 时间,必要时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重症病 例讨论,同时也可应患者家属请求吸收院外专家参加。 4.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4.1全科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 员参加。 4.2全院讨论或外院专家参加的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 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全院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分管院长或医 务科主持。 5.讨论程序:由主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诊疗过程及各种检查结 果,经主治医师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 现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参 加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 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讨论 会主持者归纳总结,尽早明确诊断,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 6.经治科室讨论前应作好充分的资料准备。应先由住院医师与主 治医师整理有关临床资料,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发到有关医师手中, 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报科主任决定讨论具体时间与 地点,并通知参加讨论的有关人员。 7.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疗方案,经治医生必须认真 记载在“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中,对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不必记 载在病程记录中(允许记录在科室保存的《疑难病例会诊讨论记录本》 中) 8.讨论内容包括,病情分析,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 方案,疗效分析及预后评估。 9.病程记录 9.1讨论情况应及时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中,可另页书写,也可记录 在病程记录中,内容包括:姓名,住院号,记录时间,讨论时间,主 持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参加人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 签名等。 9.2“讨论意见”栏简明扼要记录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意见以及最 终诊断,治疗意见,要求集中主题,归纳讨论总结性意见,讨论记录 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持人审阅并签名。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2 1、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 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 论的记录。 2、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 要,做好发言准备。 3、主管医师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 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 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讨论 记录应详细记录在专用“疑难病例讨论本”中,并将确定性或结论性 意见记录于病历中。 4、对科内讨论不能明确诊治方案的`.患者,应报告医务科,以组 织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5、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三线值班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 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 避免延误病情。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3 一、根据病情决定参加人的范围,可以由本科室、有关科室、院 内或校内进行病例讨论。 二、多科室病例讨论,会前通知有关人员,约定时间、地点,按 时参加,由主治医师准备病历和有关材料。 三、由科主任或医务部派人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历,上级医师 补充发言,明确讨论要解决的问题。 四、经治医师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做好每位专家的讨论 记录,主持者根据讨论的意见,对于诊断、治疗方针和必要的检查, 作概括总结,主治医师将讨论内容精炼,准确地记录病程记录中。 五、各级医师认真执行会诊意见。 六、病情追踪记录,指对病情处于治愈、好转、危重或死亡阶段 时对病例讨论总结意见的补充或反馈。应由经管患者的主治医师或教 授负责填写。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 (1)医院应选择适当的在院、出院的病例举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 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凡死亡的病例必须做病例讨论。 (2)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会,可以一科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