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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压缩天然气汽车及汽车加气站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大气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大气污染已危及到人们的身心健康,成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障碍,同时还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形象。
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机动车尾气污染。据统计,中国城市空气的污染源中,汽车尾气污染正越来越成为主要的因素。由于机动车数量大幅度增长,汽车尾气污染局部性转变为连续性和积累性,一些大城市居民成为汽车尾气的直接受害者,必须加强对现有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治理和监督管理。而发展天然气汽车则是解决汽车尾气污染问题的有效途径。
随着西部大开发,“西气东输”等天然气工程的建设将是我国发展天然气汽车的一个重要契机,不仅减少汽车尾气排放,还可以弥补石油资源短缺,进行能源结构调整,同时也培育了一个新兴产业。
7—1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7—1—1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及安全距离
压缩天然气(CNG)是指压缩到20.7~24.8MPa的天然气,储存在车载高压气瓶中。压缩天然气作为汽车燃料,具有排气污染小,运输成本低,安全方便等优点,已成为世界车用清洁燃料的发展方向,在我国发展压缩天然气汽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及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84—2000),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7—1的规定。
表7—1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的等级划分
级别贮气装置总容积(m3)一级12<V≤163000<VN≤4000二级6<V≤121500<VN≤3000三级V≤6VN≤1500注:本表中贮气装置总容积:V系指水容量;VN系指压力在101.325kPa、温度在0℃状态下的体积。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等级划分,是以储存装置的容积进行划分的,这是因为容积的大小是影响事故危害程度的主要因素。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按给公交车加气,平均每辆车按5瓶50升/瓶计算,日加气车次范围和天然气销售量为:
表7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规模
级别加气车次/d天然气销售量/(Nm3/d)一级站200~30010000~15000二级站100~2005000~10000三级站≤100≤1500
站址的选择和分布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区域道路交通规划,符合安全防火、环境保护、方便使用的要求;城市建成区内所建的加气站和合建站,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车辆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郊区所建的加气站和合建站,宜靠近公路或设在靠近建成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在城市建成区内进行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合建站站址选择时,液化石油气槽车的运行应符合城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交通运输的有关规定;天然气加气站(加气母站))和合建站,宜靠近天然气高、中压管道或储配站建设。供气参数应符合天然气压缩机性能要求。新建的加气站(加气母站)和合建站不应影响现有用气户与待发展用气户的天然气使用。
另外:一、二级压缩天然气加气站不应与加油站合建,三级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可与加油站合建。合建站的汽油、柴油储罐总容积不应大于50m3,单罐容积不应大于20m3(柴油储罐容积按0.5折算)。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气站和一级合建站;在城市人员稠密区设置的加气站和合建站的规模宜为三级。对重要公共建筑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其他重要建、构筑物周围100.0m范围内不得建加气站、合建站。
加气站内压缩天然气贮气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等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7—2的规定。合建站内压缩天然气贮气装置与站外明火、散发火花地点和各类建筑保护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7—2三级站防火间距再增加20%的规定值。
在加气站和合建站内,压缩天然气贮气装置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独立的民用建筑,其防火间距可按表7—2的三类保护物减少20%,但不应小于三级站的规定。在加气站和合建站内,压缩天然气贮气装置与站外高层厂房的防火间距,应按表7—2的规定增加3m。
在加气站和合建站内,压缩天然气贮气装置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丁、戊类生产厂房及库房的防火间距,可按表7—2的规定减少20%确定。在加气站和合建站内,压缩天然气贮气装置与站外不超过1000kVA箱式变压器和杆装变压器的防火间距,可按表7—2的室外变配电站减少20%确定。在加气站和合建站内,压缩机间与站外建、构筑物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7—2三级站井管贮气的规定值。对加气子站的压缩机间,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0%。在加气站和合建站内,天然气放散管(进站天然气管道和贮气装置上所设置的安全阀、紧急放散)管口和加气机与站外建、构筑物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7—3的规定。
在加气站和合建站内,天然气放散管(进站天然气管道和贮气装置上所设置的安全阀、紧急放散)管口和加气机与站外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独立的民用建筑,其防火间距分别不应小于12.0m和1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