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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教组[2010]25号 中共江岸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组织全系统在创先争优 活动中落实开展“点、评、测”活动的通知 基层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江岸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切实做好“点、评、测”活动的通知》(岸创先发[2010]15号)要求,现将我区教育系统落实开展“点、评、测”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点、评、测活动的责任主体 开展领导点评、组织考评、群众测评活动的责任主体原则上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测,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点、评、测,党员由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点、评、测。 二、点、评、测活动的主要内容 点、评、测活动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建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和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重点是公开承诺的践诺、兑诺情况。 党组织:主要看是否围绕中心工作来开展创先争优;是否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来开展创先争优;是否注意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是否形成党群共建,支部带单位、党内带党外,齐抓共创的工作格局;是否兑现承诺,党内外群众是否满意及创先争优活动组织推进情况。 党员:主要看是否积极自觉参加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是否立足本职岗位创最佳业绩;是否发挥自身专长和能力,自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尽力而为服务群众;是否在关键时刻、危险面前挺身而出,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是否兑现公开承诺的内容。党组织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考评是否按分工抓好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是否带头参加活动作表率。 三、点、评、测活动的方法步骤 1、领导点评。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可结合召开有关会议、深入基层调研、开展督促检查等经常性工作进行。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点评采取现场点评、会议集中点评、个别谈话点评等方式进行。党支部书记对党员的点评,一般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党员学习培训、“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经常性工作进行。 区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创先争优示范点单位进行点评,第一次点评活动统一安排在年末校级干部年度考核期间进行。 2、组织考评。半年进行一次,结合“七一”表彰和年终总结进行。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考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总结承诺践诺情况,每一季度书面报送一次承诺进展情况(报表见附件一)。组织考评要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明确努力方向。 区教育局党委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工作将结合党务工作检查进行,年末和“七一”前各考评一次。 3、群众测评。群众测评结合组织考评一并进行,测评前,党组织和党员要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中心工作和践诺、兑诺情况。评议时可根据需要吸收一定比例的“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参加。基本程序为: 第一,通报活动情况。党支部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承诺践诺情况。党员对承诺践诺情况进行书面述职,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情况。 第二,组织开展评议。对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的测评,各单位可以采取召开党员、群众评议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议。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的测评,要通过召开大会进行。各单位要在测评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相应的测评用卷。 第三,公布评议结果。党员群众评议党组织和党员的结果,要采取公示栏内公布等方式。 第四,进行整改提升。对在群众测评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党员要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积极进行整改提升,并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要做好开展活动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后将结果填写入《“点、评、测”活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 四、点、评、测活动的具体安排 1、2010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掌握通知要求,明确“点、评、测”活动的主体、内容、方法和步骤。为有序开展“点、评、测”活动提供保证。 2、2010年12月3日前,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点、评、测”活动实施方案,特别是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活动时间、活动内容、责任部门、活动程序、参与对象等环节上要精心考虑,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要本着将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来安排好“点、评、测”活动。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开展“点、评、测”活动的实施方案于12月3日(周五)下午5:00前上传至区教育局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 3、2011年1月24日前,各单位要完成第一次“点、评、测”各环节工作。区教育局党委在校级干部年度考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