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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
一、光伏发电行业现状
1.1光伏行业现状
在当今能源短缺的现状下,各国都加紧了发展光伏的步伐。美国
提出“太阳能先导计划”意在降低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成本,使其2015
年达到商业化竞争的水平;日本也提出了在2020年达到28GW的光
伏发电总量;欧洲光伏协会提出了“setfor2020”规划,规划在2020
年让光伏发电做到商业化竞争。在发展低碳经济的大背景下,各国政
府对光伏发电的认可度逐渐提高。2009年相继提出了《太阳能光电
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金太阳示范工程等鼓励光伏
发电产业发展的政策;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开拓多元化的太阳能光伏光热
发电市场”;2011年国务院制定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明确了要
重点发展包括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光热发电在内的新能源产业。一系
列的政策支持让中国光伏发电发展之路更加宽广。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13年末,全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为
12.47亿千瓦,同比增长9.3%;其中,火电8.62亿千瓦,水电2.80
亿千瓦,核电1461万千瓦,并网风电7548万千瓦,并网太阳能1479
万千瓦,上述电源装机分别同比增长5.7%、12.3%、16.2%、24.5%和
335.1%。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太阳能发电扶持力
度增强,以及多晶硅价格下跌、组件成本下降,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
试点工程逐渐增多、装机规模迅速增长。截至2013年末的我国光伏
发电装机总容量为1479万千瓦,2010-201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316.30%。
2012年以来,光伏电站建设成本下降,以及标杆电价和补贴政策
密集推出,特别是分布式发电多项扶持政策得到落实,使得我国光伏
装机容量规模快速增长。考虑到目前光伏电站的盈利能力相对较低,
以及分布式发电的普及速度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到2015年末整个
光伏发电行业完成3500万千瓦的装机目标仍具有一定的压力。
1.2光伏政策
建设部“关于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的通知”
中:示范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用户侧并网方式,实现自发自用。
具备条件地区应加快推广微电网共网技术示范,完善相关技术标
准和管理制度,提高光伏发电对现有电网条件的适应能力。
财政部“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中:用户侧并网的光
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原则上自发自用,富余电量及并入公共电网
的大型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均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
标杆上网电价全额收购。
2009年6月1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
意见》(苏政办发〔2009〕85号),计划3年内在省内安装400MW
光伏发电系统,并公布了2009-2011年不同应用类型的电价
(1.4-4.3元/kWh)
2009年5月7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
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号),继而11
月份,由省发改委、省物价局和省电力工业局联合印发的《关于
我省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项目扶持政策的意见》对于已列入国家
光伏发电示范的项目,按当年燃煤脱硫机组标杆电价加0.7元/千
瓦时的标准,结算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
2010年1月5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联合召开发布会,发布自2010年
1月1日开始实施《北京市加快太阳能开发利用促进产业发展指
导意见》,包括六大“金色阳光”工程,20MW光伏屋顶工程、50MW
光伏电站工程、阳光校园工程、光能热水工程、阳光惠农工程和
园林阳光夜景工程。对于“20MW光伏屋顶”计划,除国家财政
补贴外,市财政还将根据实际发电效果,再给予项目业主按每年
1元/瓦的标准连续三年的政策补助。2012年70MW,2020年
300MW。
财建[2011]380号《关于做好2011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中
规定,采用晶体硅组件的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9元/瓦,采用非晶
硅薄膜组件的为8元/瓦。申请成功,列入目录的集中连片示范项
目和2兆瓦及以上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审核备案等前期
工作后,提交补助资金申请报告。财政部核定补助金额,按70%
下达预算,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进行清算;对未按规定期限
完工、清算的项目,原则上将收回奖励资金,并不再予以安排。
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和光电建筑一贴化项目补助标准为:建材
型等与建筑物高度紧密结合的光电一体化项目,补助标准暂定为
9元/瓦,对与建筑一般结合的利用形式,补助标准暂定为7.5元/
瓦。
2011年8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