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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粮食集团綦江区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PAGE-6- 国有企业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现状问题 及对策分析 桂江--綦江区粮食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要把“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的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思路之一。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分析纪委落实监督职责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应当说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本文以国有企业为例,分析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思考。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正逐步向市场化转变,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主体,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职责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保障。因此,分析现状、找准问题,理清思路,对症下药,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经营转型环境,对于维护国家财产安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现状 纪检监察机关集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于一身,手中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制约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目前国有企业纪委不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不敢履职。企业内部纪检监督面对的都是老领导、老同事,怕伤及情面,顾虑重重,查处案件时面对“说情”、“施压”屈从让步,怕打击报复,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做法。主要原因是同级监督怕伤了和气,影响工作开展,监督上级怕得罪领导,影响前程,督促下级怕遭人非议,所以不敢履职,得过且过。 不想履职。纪检干部思想态度不端正,错将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过渡”,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不督促企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敷衍塞责,不影响待遇的工作少干,不影响升迁的工作不干,将“截止日期”作为开展工作的起始时间,工作方法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求实绩,但求“一团和气”。 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机构不健全。目前大多数国企以集团公司的形式成立,再分设子公司,形成企业系统结构,在上级可能设有专门的纪检机构,但是到了基层企业,没有专门设置纪检机构,没有落实专人负责纪检工作。导致企业内部纪检机构不全,人员队伍不齐,监督责任不明,给纪检监督工作带来不便。 2.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纪检组织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在“三转”工作中,存在上转下不转、内转外不转、明转暗不转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格。一些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于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责任追究不逗硬,导致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制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三是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完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还未完全到位,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 3.履行职能不充分。多数纪检干部为兼职人员,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的同时,还具体负责一些项目建设和业务开展工作,难以做到全力抓监督,充分履行岗位职责。 三、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纪委自身既要立足当前,边查边整边改,抓紧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努力探索完善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长效机制。 1.加强监察队伍的建设。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岐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着力转变落实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必须转变纪委大包大揽、单打独斗的惯性思维,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创新监督理念,转变监督方式。对专责工作,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落实监督。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查办案件是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责主业,责无旁贷。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善为,集中优势兵力,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协同工作,在组织协调中发挥作用、落实监督。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纪委要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特别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办法,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对各地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强化指导中提供支持、